物業管理合同考試大綱
更新時間:2012-07-25 10:10:38
來源:|0
瀏覽
收藏


點擊進入:2012年物業管理師考試考試大綱>>
第三章 物業管理合同
(一)考試目的
本部分的考試目的是測試應考人員對前期物業服務合伺和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以及合同的訂立、履行、終止等相關知識的掌握程度和綜合運用能力。
(二)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和區別。
熟悉: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及物業服務合同的注意事項,業主公約和臨時業主公約的制訂與宣傳。
了解:合同要約與承諾,合同簽訂的基本原則,有效合同的構成要件,其他物業管理合同。
(三)要點說明
1.合同的有關知識
2.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1)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及其主要內容
(2)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注意事項
3.物業服務合同
(1)物業服務合同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區別
(2)物業服務合同的終止
4.業主公約和臨時業主公約
5.其他物業管理相關合同
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物業管理師考試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編輯推薦:
上一篇:物業管理招標投標考試大綱
下一篇:早期介入與前期管理考試大綱
最新資訊
- 國務院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2016-06-14
- 國務院又取消物業管理師等4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2016-06-02
- 物業管理師合格標準:各科60分2016-05-26
- 物業管理師考試報考年限解讀2016-05-26
- 內蒙古物業管理師報考條件是怎么規定的?2016-04-15
- 湖南物業管理師報考條件是怎么規定的?2016-04-15
- 西藏物業管理師報考條件是怎么規定的?2016-04-15
- 青海物業管理師報考條件是怎么規定的?2016-04-15
- 廣西物業管理師報考條件是怎么規定的?2016-04-14
- 新疆物業管理師報考條件是怎么規定的?2016-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