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規劃師二級理論知識之繼承權輔導


繼承權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父母作為子女的法定繼承人,還應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1.對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
(1)生父母對其非婚生子女有繼承權,并且繼承權不以有無撫養子女的事實為條件。
(2)養父母與生父母處于同等的法律地位。在收養關系存續期間,養父母是養子女的法定繼承人。注意兩點:一是如果養父母離婚,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并不消除;二是如果收養關系解除,養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依法消除。
2.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與生父母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屬于法定繼承人的范圍,依法對繼子女的遺產享有繼承權。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同時也是法定的繼承人,相互享有繼承遺產的權利。作為法定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1.親兄弟姐妹。包括全血緣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緣的兄弟姐妹。
2.養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是基于收養關系的成立而在被收養人與收養人的其他子女間產生的親屬關系。在收養人的養子女與生子女間、養子女與養子女間形成了養兄弟姐妹關系,其法律地位等同于親兄弟姐妹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彼此相互享有繼承權。
3.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繼兄弟姐妹間繼承權的發生,并不以繼父母子女間發生的撫養關系為依據,而是以繼兄弟姐妹之間發生的扶養關系為依據。
祖父母、外祖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定條件下,有撫養孫子女、外孫子女的義務,同時也享有繼承孫子女、外孫子女遺產的權利。
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女婿
屬于姻親關系。從婚姻家庭的法律關系上講,姻親間沒有法定的權利和義務,因而,他們之間沒有贍養、撫養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正常的情況下,他們之間不發生法定繼承關系。但我國《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這是我國《繼承法》的一個突出特色,我國也是世界上惟一在《繼承法》中作此規定的國家。
喪偶兒媳、女婿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前提條件,必須是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一般從以下三方面來看:一是對老人進行了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撫慰;二是對老人進行了經濟上的扶助和供養;三是對老人的贍養具有長期性、經常性和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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