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理財規劃師三級理論知識復習筆記(5)


保險合同
一、保險合同的關系人
1、受益人
《保險法》第22條規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2、受益人的成立應具備的條件是
1)必須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
2)必須是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二、保險合同的主體
1、保險合同的主體與一般合同的主體有所不同。
(1)當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時:
1)保險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
2)受益人是保險合同的關系人
(2)當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時:
1)保險人、投保人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
2)被保險人是保險合同關系人
2、投保人
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3、投保人應具備的條件是
1)投保人須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投保人須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的
4、投保人須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約定交付保險費
5、保險人
保險人專門經營保險業務保險公司,是保險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6、保險人要求具備下列條件
1)作為保險人,要具備法定資格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2)保險公司須以自己的名義訂立保險合同
三、保險合同的履行
1、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權利
1)發生保險損失時有向保險人索賠的權利
2)有了解保險條款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2、保險人義務
1)承擔保險責任
2)向投保人說明條款
3)及時簽發保險單證
4)為投保人等其他保險合同的主體保密
5)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四、保險合同的客體
1、保險合同的客體是投保人于保險標的上的保險利益
2、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3、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
五、保險合同的內容
1、狹義:指保險合同當事人依法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2、廣義:指以雙方權利義務為核心的保險合同的全部記載事項
3、保險合同內容的構成
1)主體部分:包括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及其住所
2)權利義務部分:包括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保險費及其支付辦法、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的開始、違約責任等
3)客體部分:保險合同的客體是保險利益,財產保險合同表現為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人身保險合同表現為保險金額。保險標的是保險利益的載體
六、保險合同的形式
保險合同通常采用書面形式。包括:
(1)投保單
投保單也稱要保書,是指投保人為訂立保險合同而向保險人提出的書面要約
(2)保險單
保險單是指通常所說的書面保險合同,是保險人和投保人之間訂立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文件
七、保險合同的解除
法定解除
1)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一種單方解除權。《保險法》第十四條強調:“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
2)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八、保險合同的概念
1、《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1)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險人;
2)保險合同的內容是關于保險的權利義務關系。
最新資訊
- 理財規劃師告訴你理財為什么要趁早2019-09-25
- 理財規劃師考試專業能力備考:可保利益原則2019-09-23
- 理財規劃師考試知識點:風險管理效果評價2019-09-07
- 理財規劃師考試基礎知識點復習:實施理財規劃方案2019-09-06
- 理財規劃師考試輔導:風險管理效果評價2019-09-06
- 理財規劃師基礎知識復習:確定客戶理財目標2019-09-05
- 理財規劃師考試知識點:分項理財規劃2019-09-05
- 理財規劃師考試備考:如何提高學習效率2019-09-04
- 理財規劃師考點復習:國際金融2019-09-03
- 理財規劃師基礎能力考點梳理:第1章2019-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