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經濟師《中級公路運輸》預習筆記:第12章第3節(1)
第三節 道路貨物運輸組織
一、道路貨物運輸作業
按貨物運輸過程的不同階段,可以將貨運作業分為發送作業、途中作業和到達作業。
1.貨物發送作業
1)貨物托運:首先要填寫“運單”,運單是由承運人簽發的,證明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由承運人接管或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將貨物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的一種不可流通的單證。具有合同證明和貨物收據的作用。
■ 填寫運單的要求:
① 一張運單托運的貨物必須同屬于一個托運人;
② 特殊貨物與普通貨物應分填兩張或多張運單;
③ 一張運單托運的貨物,凡不具備同品名、同包裝、同規格的,應提交清單;
④ 托運集裝箱時應注明箱號和鉛封印文號碼;
⑤ 輕泡貨物或按體積折算重量的貨物,要準確填寫貨物的數量、體積、折算標準等;
⑥ 托運人要求自理裝卸車時,經確認后,在運單內注明;
⑦ 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或材料時,應在“托運人記載事項”欄注明;
⑧ 準確填寫、字跡清楚、真實有效。
■ 對托運人的要求:
① 不能將危險品夾在普通貨物里,也不能在普通貨物中夾帶貴重物品;
② 托運集裝箱時,托運人應按核定載重量積載;
③ 托運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注明;
④ 托運危險貨物應按《危規》辦理手續;
⑤ 托運貨物包裝符合標準;
⑥ 托運人應對托運貨物使用正確的運輸標志;
⑦ 對禁運、限運貨物應提交合法準運證明;
⑧ 托運人應核實申報托運貨物重量,準確填寫在運單上;
⑨ 運輸途中有需要照料的貨物,托運人應有人隨車押運。
2)貨物承運
■ 承運以簽章返還托運人提交運單的“托運回執”聯為憑。
■ 運單的托運回執聯具有協議書或運輸合同的性質,受法律保護與約束。
■ 承運并已裝車完畢,承運人應填制汽車運輸貨票。貨票是向托運人核收運費的收據、憑證,也是收貨人收到貨物的證明。
3)運輸變更
提出變更的方式是填寫運輸變更申請書或提出信函、電報等形式的書面申請。
① 尚未起運前變更貨物數量、起訖點、收貨人等,承運人應即允許;
② 變更運輸日期、車輛和路線時,應經承托雙方協商一致;
③ 已起運,未卸交貨前可變更收貨人;
④ 電話變更要核對無誤;
⑤ 因托運人申請變更而發生的費用由托運人負擔;
⑥ 起運前可辦理取消托運,起運后不辦理取消托運;
4)貨物裝卸
無論是托運人自理還是承運人承辦,都需要有良好的裝卸質量保證。
2.運輸途中作業
1)貨物在運送途中發生的各項貨運作業統稱為途中作業。
2)包括:途中貨物交接、貨物整理或換裝等。
3.貨物到達作業
1)貨物在到達站發生的各項貨運作業統稱為到達作業。
2)包括:貨運票據的交接、貨物卸車、保管和交付等。
相關推薦:
最新資訊
- 2020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章節考點匯總2019-11-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工商管理》考點匯總2019-10-17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金融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建筑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專業》考點匯總(10月12日更新)2019-10-12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匯總2019-10-10
- 2019年經濟師考試這12個公式必備!2019-09-10
- 2019年全國經濟師考試教材正式出版!2019-07-09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匯總2019-04-25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三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