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理財規劃師知識點:仲裁
更新時間:2012-11-26 21: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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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助理理財規劃師知識點:仲裁
一、仲裁及仲裁機構的管轄權
仲裁協議的有效必須符合三個條件:有約定仲裁的意思表示;約定了仲裁事項;選定了仲裁機構。
1、仲裁又稱公斷,是指由獨立的第三方居中裁斷當事人糾紛的行為
2、仲裁機構是民間機構,不同于人民法院,對于民事主體糾紛的受理權限并不是直接來自于法律的規定,而是來自于爭議當事方的授權。
二、仲裁庭的組成
一般由三人組成,在獨任仲裁的情況下由1人組成
三、仲裁裁決的效力
仲裁裁決一經做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一裁終局制度,不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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