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會計證考試《會計基礎》內容串講:記賬憑證
更新時間:2012-11-14 15: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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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一: 記賬憑證的種類
分類 |
具體內容 | |
反映經濟內容不同
|
收款憑證 |
記錄現金或銀行存款增加業務 |
付款憑證 |
記錄現金或銀行存款減少業務 | |
轉賬憑證 |
記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外業務 | |
填制方法的不同 |
復式記賬憑證 |
能夠反映賬戶之間的對應關系,便于了解有關經濟業務的全貌,但不便于會計分工記賬。 |
單式記賬憑證 |
便于會計分工記賬以及按會計科目匯總,但其填制工作量大,且不便于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以及賬戶的對應關系。 | |
【注】
1、同時涉及“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經濟業務,一般只編制付款憑證,不編制收款憑證。
2、出納員不能直接依據有關收、付款業務的原始憑證來收、付款項,必須根據審核批準的收款憑證收款,或根據付款憑證付款,要在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的戳記。
3、在業務少、憑證不多的小型企業,為簡化憑證手續,可以使用通用記賬憑證。 |
考點二 :記賬憑證的編制
1、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一張記賬憑證。
1、 除結賬和更正錯賬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余記賬憑證必須附原始憑證。
2、 錯誤處理
(1)填制記賬憑證時若發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
(2)已經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發現錯誤的處理:
?、?、發現本年記賬憑證有錯誤的:
①當年內發現填寫(內容)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再用藍字重新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
?、谥皇墙痤~錯誤:錯誤的金額大于正確的金額,差額紅字沖銷;如果錯誤的金額小于正確的金額,差額藍字調增。
?、?、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考點三: 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的區別
(1)填制人員不同:原始憑證大多是由經辦人員填制,記賬憑證一律由本單位的會計人員填制
(2)填制依據不同:原始憑證是根據已經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填制,記賬憑證是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
(3)填制方式不同:原始憑證只是經濟業務發生時的原始證明,記賬憑證是要依據會計科目對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歸類
(4)發揮作用不同:原始憑證是填制記賬憑證的依據,記賬憑證是登記會計賬簿的依據
查看源文件:《北京市財政局關于2013年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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