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90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外國老師局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8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我省2011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一)對報名參加2011年度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兩個科目的,不限制報名條件,各地在報名時不得要求考生持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或附加其它條件。
(二)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全國現有158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部位(見附件1)。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見附件2。
二、考試語種、科目
2011年度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我省只組織英語、日語考試。考試科目設《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和《二、三級筆譯實務》兩個科目。
三、報名程序及辦法
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近期1寸電子彩色登記照(jpg格式, 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間,五官輪廓清晰,占滿圖片框)。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后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信息審核確認標記后,考生在網上繳費(考生須辦理中國工商銀行或招商銀行網上支付卡),市州以下報考人員在現場確認和繳費(見市州安排)。 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的,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辦理免試手續。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經省職改辦(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茶港軍轉小區1號樓5樓)進行資格審查(蓋章),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信息審核確認標記后,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市、州以下報考人員,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職改辦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后,在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見市州安排)。
具體報名、繳費、準考證下載辦法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查詢。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1年上半年考試報名時間:2011年1月10日-1月19日(其中免試資格審查,雙休日除外。逾期不安排補報。)
2011年下半年考試報名時間:2011年9月1日-9月10日(免試資格審查,雙休日除外。逾期不安排補報。)
(二)準考證下載時間
2011年上半年考試準考證下載時間:2011年5月23日―5日27日。
2011年下半年考試準考證下載時間:2011年11月7日―11月11日
(三)考試時間
2011年上半年考試時間:5月29日
上午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英語、日語)
下午14:00-17:00 二、三級筆譯實務(英語、日語)
2011年下半年考試時間:11月13日
上午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英語)
下午14:00-17:00 二、三級筆譯實務(英語)
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各地須分別于2011年1月31日前和9月20日前將報名信息數據庫、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不再另行下文通知)。
五、題型及答題方式
各級別筆譯考試采用紙筆作答,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應考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 橡皮和2B鉛筆(填涂卡用)。參加《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考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日語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客觀題考試為填涂答題卡。
筆譯試卷袋中均裝有草稿紙,考試時與試卷一并發放,每位應考人員一張,用于考試。亦請各地在考場準備草稿紙,以備需要。所有草稿紙考后由各地統一回收,按考后試卷管理規定銷毀。
六、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統計、分析及辦證,報名時必須采集報考人員的學歷、所學專業、性別、出生年月等信息。類別、級別、專業、科目代碼為:
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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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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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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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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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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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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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英語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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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譯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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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筆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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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英語筆譯(考1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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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筆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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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日語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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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譯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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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筆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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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日語筆譯(考1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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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筆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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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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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英語筆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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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譯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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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筆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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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日語筆譯
|
1.筆譯綜合能力
|
2.筆譯實務
|
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照片,如有誤,請在報名期間和考前一周或考后兩天內,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等,到選擇的報名點,填寫《信息更正申請表》按程序更正;逾期后,按照人社部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文件中“不再受理錯誤信息”更改的規定執行(詳見湖北人事考試網公告)。
七、考區設置
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考區設在武漢。
八、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97號文件規定,二級筆譯考試收費標準690元/人,三級筆譯考試收費標準600元/人。
九、考試大綱及教材
有關考試大綱、教材等相關事項請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10-68995947、68328249
各地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按規定做好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工作。省直考區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按要求培訓監考人員,確保考試安全實施。
附件1: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
附件2: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158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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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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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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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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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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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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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41
|
中國礦業大學
|
2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22
|
河海大學
|
42
|
中國石油大學
|
3
|
合肥工業大學
|
23
|
南京農業大學
|
43
|
中國地質大學
|
4
|
安徽師范大學
|
24
|
南京師范大學
|
44
|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
5
|
北京大學
|
25
|
徐州師范大學
|
45
|
廈門大學
|
6
|
北京交通大學
|
26
|
揚州大學
|
46
|
福州大學
|
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27
|
南昌大學
|
47
|
福建師范大學
|
8
|
北京理工大學
|
28
|
江西師范大學
|
48
|
蘭州大學
|
9
|
北京科技大學
|
29
|
遼寧大學
|
49
|
西北師范大學
|
10
|
北京郵電大學
|
30
|
大連理工大學
|
50
|
中山大學
|
11
|
北京林業大學
|
31
|
東北大學
|
51
|
暨南大學
|
12
|
北京師范大學
|
32
|
大連海事大學
|
52
|
華南理工大學
|
13
|
首都師范大學
|
33
|
遼寧師范大學
|
53
|
華南師范大學
|
14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34
|
沈陽師范大學
|
5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15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
35
|
大連外國語學院
|
55
|
廣西大學
|
16
|
北京語言大學
|
36
|
內蒙古大學
|
56
|
廣西師范大學
|
17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37
|
內蒙古師范大學
|
57
|
廣西民族大學
|
18
|
外交學院
|
38
|
寧夏大學
|
58
|
貴州大學
|
19
|
國際關系學院
|
39
|
山東大學
|
59
|
貴州師范大學
|
20
|
華北電力大學
|
40
|
中國海洋大學
|
60
|
海南大學
|
61
|
河北大學
|
87
|
復旦大學
|
113
|
湖南大學
|
62
|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
88
|
同濟大學
|
114
|
中南大學
|
63
|
河北聯合大學
|
89
|
上海交通大學
|
115
|
湖南科技大學
|
64
|
河北師范大學
|
90
|
上海理工大學
|
116
|
長沙理工大學
|
65
|
燕山大學
|
91
|
上海海事大學
|
117
|
湖南師范大學
|
66
|
鄭州大學
|
92
|
東華大學
|
118
|
吉林大學
|
67
|
山東科技大學
|
93
|
河南科技大學
|
119
|
華東師范大學
|
68
|
南京理工大學
|
94
|
河南大學
|
120
|
上海師范大學
|
69
|
青島科技大學
|
95
|
河南師范大學
|
121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70
|
濟南大學
|
96
|
信陽師范學院
|
122
|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
71
|
山東師范大學
|
97
|
黑龍江大學
|
123
|
上海大學
|
72
|
曲阜師范大學
|
98
|
哈爾濱工業大學
|
124
|
四川大學
|
73
|
聊城大學
|
99
|
哈爾濱理工大學
|
125
|
西南交通大學
|
74
|
魯東大學
|
100
|
哈爾濱工程大學
|
126
|
電子科技大學
|
75
|
青島大學
|
101
|
東北林業大學
|
127
|
西南石油大學
|
76
|
煙臺大學
|
102
|
哈爾濱師范大學
|
128
|
成都理工大學
|
77
|
山東財政學院
|
103
|
武漢大學
|
129
|
西南科技大學
|
78
|
山西大學
|
104
|
華中科技大學
|
130
|
西華大學
|
79
|
太原理工大學
|
105
|
東南大學
|
131
|
四川師范大學
|
80
|
山西師范大學
|
106
|
武漢理工大學
|
132
|
西南財經大學
|
81
|
西北大學
|
107
|
華中師范大學
|
133
|
南開大學
|
82
|
西安交通大學
|
108
|
湖北大學
|
134
|
天津大學
|
83
|
西北工業大學
|
109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135
|
天津理工大學
|
84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110
|
中南民族大學
|
136
|
天津師范大學
|
85
|
陜西師范大學
|
111
|
三峽大學
|
137
|
天津外國語大學
|
86
|
西安外國語大學
|
112
|
湘潭大學
|
138
|
天津財經大學
|
139
|
新疆大學
|
146
|
浙江工商大學
|
153
|
延邊大學
|
140
|
新疆師范大學
|
147
|
寧波大學
|
154
|
東北師范大學
|
141
|
云南大學
|
148
|
重慶大學
|
155
|
北華大學
|
142
|
云南師范大學
|
149
|
西南大學
|
156
|
吉林師范大學
|
143
|
云南民族大學
|
150
|
重慶師范大學
|
157
|
南京大學
|
144
|
浙江大學
|
151
|
四川外語學院
|
158
|
蘇州大學
|
145
|
浙江師范大學
|
152
|
西南政法大學
|
|
|
附件2: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姓 名
|
|
性 別
|
|
所在學校
|
|
身份證號
|
|
學 號
|
|
在
讀
證
明
|
茲證明:學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讀于我校 學院 系翻譯碩士專業(MTI)學習。如成績合格將于 年 月取得學位證書。
學院蓋章 學校教務處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
備
注
|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此證明,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