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初級經濟基礎:訴訟與仲裁法律基礎知識(16)


5、侵權賠償責任 $lesso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單獨就損害賠償提出請求,應當先由行政機關解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賠償訴訟可以適用調解。
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該行政機關或者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所在的行政機關負責賠償。
行政機關賠償損失后,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例題:
1、(課后習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訴訟的事項是( )。
A. 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B. 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C. 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 , 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
D. 行政法規
正確答案:D
2、(課后習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案件包括( )。
A. 確認發明專利權的案件
B. 海關處理的案件
C. 對國務院各部門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D. 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E. 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三、仲裁法基礎知識
考試內容:
1、仲裁的概念和特點
2、仲裁協議的概念和效力
3、仲裁協議的類型和內容
4、仲裁協議的無效及其確定
5、仲裁的申請和受理條件及程序
6、仲裁庭組成的方式
7、仲裁開庭程序和仲裁裁決的效力
8、法院對仲裁的協助與監督的內容
要點:
1、仲裁與仲裁法
(1)仲裁是指發生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其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后所達成的協議,自愿將該爭議提交中立的第三者進行裁判的爭議解決制度和方式。
(2)在國際上,仲裁是解決爭議的常見方式。仲裁在我國已經成為解決財產權益糾紛的重要方式。
(3)我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于 1994 年 8 月 31 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自 199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4)仲裁的特點:
① 自愿性
仲裁方式的選擇以雙方當事人的自愿為前提。
如果雙方當事人同意選擇仲裁的方式解決糾紛,必須用書面的形式將這一意愿表達出來,即應在糾紛發生之前或之后達成仲裁協議。
② 專業性
由具有一定專業水平和能力的老師擔任仲裁員對當事人之間的糾紛進行裁決是仲裁公正性的重要保障。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機構備有分專業的、由老師組成的仲裁員名冊供當事人進行選擇。
老師仲裁是民商事仲裁的重要特點之一。
③ 靈活性
仲裁充分體現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的一些具體程序都是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與選擇的。
④ 保密性
仲裁以不公開審理為原則;
有關的仲裁法律和仲裁規則也同時規定了仲裁員及仲裁秘書人員的保密義務。
⑤ 快捷性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
⑥ 經濟性
時間上的快捷性使得仲裁所需費用相對減少;
仲裁無需多審級收費,使得仲裁費往往低于訴訟費;
仲裁的自愿性、保密性使當事人之間通常沒有激烈的對抗,且商業秘密不必公之于眾,對雙方當事人之間今后的商業機會影響較小。
⑦ 獨立性
仲裁機構獨立于行政機構和其他機構,仲裁機構之間也無隸屬關系。
在仲裁過程中,仲裁庭獨立進行仲裁,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亦不受仲裁機構的干涉。
正確答案:ABCD
環球網校2011年經濟師考試網絡輔導熱招中 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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