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綜述


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妨礙科學發展、影響黨風政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之一。2009年7月,中央決定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2010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攻堅克難、系統治理,查項目、糾問題、辦案件、堵漏洞、建制度,工程治理工作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效,呈現出向縱深推進的良好態勢。
全面排查、力促整改,工程建設領域一批突出問題得到糾正
工程建設領域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摸清底數、找準問題是治理工作的基礎和前提。2009年10月以來,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連續下發3個文件,要求對2008年以來使用政府投資和國有資金、投資額在500萬元的建設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中央領導小組的部署和要求,積極主動,多措并舉,扎實開展排查整改工作。針對項目信息分散、零散的問題,采取建設單位查項目、政府部門查監管的“兩條線”排查法,從兩個方面進行比對,建立項目臺賬,摸清規模以上項目的底數。各級工程治理領導小組組織力量,通過拉網式檢查和解剖麻雀式重點檢查、跟蹤督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對不少于20%的自查項目進行重點抽查。堅持邊查邊改,采取掛牌銷號、掛牌督辦等措施,逐個解決問題,確保整改工作效果。
排查整改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如果不認真,很容易走過場。為此,各級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加強了督促檢查。2010年6月,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2個檢查組,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國務院國資委等8部委的排查整改工作情況進行互查。2010年春季和秋季,兩次共組織了48個中央檢查組對各地區和部分中央企業的排查整改情況進行檢查,有力地推動了各地排查整改工作的開展。
通過各方面共同努力,全國共排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工程建設項目36.68萬個,發現問題21.56萬個,整改15.87萬個,基本摸清了2008年以來政府投資項目的底數,發現并整改了工程建設領域長期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一些重要環節上的問題充分暴露出來,比如,項目決策環節中的未批先建、審批手續不完備問題,招標投標環節中的規避招標、圍標串標問題,土地礦業權審批和出讓環節中的未批先用、邊批邊建、違規審批問題等。可以說,這是一次全國工程建設領域的“人口普查”,摸清了全國工程建設項目的“家底”,為中央決策提供了實際依據。
利劍高懸、重典治腐,查處了一批工程建設領域腐敗案件
查辦工程建設領域腐敗案件,是推動工程治理工作深入開展的重要措施,是檢驗工程治理工作力度的重要標志。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專門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加大辦案力度,嚴肅查處一批工程建設領域典型案件。2010年5月20日,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監察部副部長、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郝明金通報了20起典型案件。江西省新余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吳建華,河南省許昌市原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王國華,云南省大理州原州委常委、副州長黃永華,四川省成都市原政協副主席周學文,海南省三亞市原市長助理曾清泉等一批在工程領域為害的蛀蟲被挖出。
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活動,是工程領域的頑癥,影響惡劣,必須堅決查處。2010年5月7日,中央紀委印發了《黨員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7月8日,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頒布了《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處分規定》。兩個文件明確了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的概念、種類、處理標準,有力地推動了工程領域腐敗案件的查辦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擴大案件線索,從排查出來的問題入手,從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入手,從那些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突出問題入手,深挖細查背后隱藏的權錢交易等違紀違法問題,突破了一批典型案件。“樓倒倒”“樓歪歪”“樓脆脆”等背后涉及的一批工程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失職瀆職、商業賄賂以及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被揭露出來并受到查處。各地區各部門通過建立辦案責任制、重點案件掛牌督辦制等,加大辦案力度,深入推動查辦案件工作。據統計,全國共查處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案件1.56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349人,其中地(廳)級64人、縣(處)級881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150人。
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筑牢工程建設領域的“防火墻”
加強制度建設,筑牢制度防線,是解決工程領域突出問題的治本之策。針對排查中發現的當前工程建設領域普遍存在的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等部門《關于解決當前政府投資工程建設中帶有普遍性問題的意見》,從決策審批、招標投標等6個方面,提出了26項政策措施。這個文件對于解決當前工程建設中的突出問題,對于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領域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具有深遠意義。
政府投資條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一批工程建設領域的重要基礎性法規正在抓緊制定。政府投資條例將重點解決當前各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釣魚工程”“半拉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問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將重點破解圍標、串通投標、規避招標的難題。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將對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竣工驗收等進行規范,重點解決工程建設實施和質量方面的問題。這些法規涵蓋了工程建設投資、招投標、實施和市場管理等重大環節,對于建構工程監管法規體系的基本框架具有重要意義。
各地區各部門針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制定了一批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據統計,工程治理工作以來,中央國家機關已經出臺的制度規范性文件有97件,另有89項已列入計劃。這些制度有的填補了制度上的空白,有的細化了原則性的規定,增強了工程監管制度的針對性、系統性、科學性,一道工程建設領域的“防火墻”正在構筑。
深化改革、重點突破,打造風清氣正的工程建設市場
招投標環節是工程建設的重中之重,其中的問題久治不愈、糾而復生,已經成為制約整個工程建設領域發展的“短板”和“瓶頸”。2010年3月,監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抓緊建立平臺,依法公告違法行為記錄,從而打響了招投標監管體制改革的攻堅戰。許多地方研究和推廣遠程評標、電子監察,積極探索“制度加科技”預防腐敗的途徑和辦法,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管。
建設有形建筑市場,是工程建設領域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變革,對于從源頭上預防工程建設領域腐敗行為具有重要作用。2010年6月以來,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就進一步整合、規范、提升有形市場進行調研,指導各地完善、規范、提升有形市場建設。各地區各部門普遍加強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有形建筑市場的整合、規范和管理。目前,有24個省(區、市)建立了省級工程建設項目交易場所。
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是工程建設活動健康發展的基礎。2010年3月以來,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在10個省和4個中央國家機關開展試點工作,有關部門正在制定實施意見、信息指導目錄、信息共享方面的政策文件。各地結合自身實際,加強信息公開平臺建設,信息發布的數量和質量正在逐步提高。
工程治理工作開展一年多來,工程建設領域的突出問題得到了初步治理,各級領導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識得到了增強,工程建設隊伍的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當前,各地區各部門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力度,狠抓落實,著力解決突出問題,一場解決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的攻堅戰正在向縱深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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