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經濟師《初級財稅》輔導:車船稅(8)
更新時間:2010-03-15 10: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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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計稅依據
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
注意:
(1)納稅人違反“三稅”有關稅法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不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2)城建稅與“三稅”同時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減征“三稅”,也就要同時免征或者減征城建稅。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城建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應納稅額=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適用稅率
【例題1:教材P152例題】
四、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減免
城建稅原則上不單獨減免,因城建稅具有附加稅性質,當主稅發生減免時,城建稅相應發生減免。
第八節 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繳納的稅額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附加費。
一、教育費附加的繳納人和征收范圍
1.教育費附加的繳納人: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并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同時繳納。
2.教育費附加的征收范圍:與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征稅范圍相同。
二、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現行教育費附加征收比率為3%。
三、教育費附加的征收依據和計算
教育費附加的征收依據: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增值稅稅額、消費稅稅額、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計算公式:
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征收比率
四、教育費附加的減免
(一)對海關出口的產品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不征收教育費附加;
(二)對由于減免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而發生的退稅,可同時退還已征收的教育費附加。但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征的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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