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級經濟基礎》:合同法制度(2)
更新時間:2010-03-10 10:32:05
來源:|0
瀏覽
收藏


(二)無效合同
無效合同,是相對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社會公共利益,被確認為無效。
1.無效合同的特征
第一,具有違法性;
第二,無效合同具有不履行性;
第三,無效合同自始無效,是指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后也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
2.無效合同的種類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1)按照全部還是部分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可以分為:
全部無效的合同---合同的全部內容自始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部分無效的合同---合同的部分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2)按照無效的原因進行劃分,無效合同分為:
第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第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第三,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第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第五,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第六,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七,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例題3:】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合同中,屬于無效合同的有( )。
A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
B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D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E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0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章節考點匯總2019-11-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工商管理》考點匯總2019-10-17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金融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建筑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專業》考點匯總(10月12日更新)2019-10-12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匯總2019-10-10
- 2019年經濟師考試這12個公式必備!2019-09-10
- 2019年全國經濟師考試教材正式出版!2019-07-09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匯總2019-04-25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三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