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經(jīng)濟師中級財稅預習:商品勞務稅制度(22)


六、消費稅的繳納
(一)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1.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
(1).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者無書面合同的,為發(fā)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轉自環(huán) 球 網(wǎng) 校edu24ol.com
(2).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發(fā)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為發(fā)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xù)的當天。
(4).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jù)的當天。
(5)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6)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7)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二)納稅期限
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1個季度。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限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納稅人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為1個納稅期限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fā)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三)納稅地點
1、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托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于應稅消費品銷售后,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3、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4、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例題40:06單選】消費稅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銷售貨物,納稅義務的發(fā)生時間為( )。
A.發(fā)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B.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C.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D.收訖銷售額或取得銷售額的憑據(jù)的當天
答案:A
解析: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發(fā)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例題41:2007年、2008年單選】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的發(fā)生時間為( )。轉自環(huán) 球 網(wǎng) 校edu24ol.com
A.發(fā)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B.取得全部價款的當天
C.每一期收取貨款的當天 D.銷售合同規(guī)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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