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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級經濟基礎》民法基礎知識詳解(1)

更新時間:2010-02-03 13:04:05 來源:|0 瀏覽0收藏0

  一、民法的概念與基本原則

  u 考試內容:

  1、民法的概念與基本原則

  2、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

  u 要點:

  1、民法的概念

  (1)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在我國,已頒布的重要的民事法律規范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等。

  2、民事法律關系

  (1)概念

  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規范調整的社會關系,即民法確認和保護的社會關系,由主體、內容和客體三個要素構成。

  (2)構成

  Ø 主體: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公民和法人。

  Ø 內容:主體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

  Ø 客體:主體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指向的事物,包括物、行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等。

  3、民法的基本原則

  (1)平等、自愿原則

  Ø 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

  Ø 自愿原則:當事人有權根據自己的意志和利益,決定是否實施某種民事行為、是否參加某種民事法律關系,有權選擇其行為的內容和相對人以及行為的方式。

  (2)誠實信用原則

  Ø 誠實信用原則要求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時應具有良好的主觀心理狀態,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不得規避法律和合同。

  Ø 誠實信用的對立面是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和惡意串通。

  (3)公平原則

  Ø 民事主體應本著公平的觀念實施民事行為;

  Ø 司法機關應根據公平的觀念處理民事糾紛。

  (4)合法原則

  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這是法律對民事主體最基本的要求。

  (5)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u 例題:

  1、(課后習題)下列各項中,是民法的基本原則的有( )。

  A. 平等、自愿原則 B. 誠實信用原則 C. 公平原則

  D. 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E. 合理性原則

  正確答案:ABCD

   2010經濟師VIP保過班開始招生  轉自環球網校edu24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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