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土地估價師備考:國土資源信訪規定


第九部分 《國土資源信訪規定》
一、《國土資源信訪規定》出臺背景實施時間:
國土資源部令第 32 號《國土資源信訪規定》,于2005年12月29日國土資源部第2次部務會議修訂通過,2006年1月4日發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二、重要條文學習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國土資源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處理的活動。
本規定所稱信訪人,是指采用前款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三條 國土資源信訪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
(二)暢通信訪渠道,方便信訪人;
(三)實事求是,有錯必糾;
(四)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
(五)堅持依法行政,從源頭上預防導致國土資源信訪事項發生的矛盾和糾紛。
第四條 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下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信訪工作績效進行考核。
第二章 信訪工作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 國土資源信訪工作人員應當熟悉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具有較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實事求是,廉潔奉公。
例題(判斷):信訪工作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參加會審會等有關會議,閱讀相關文件,查閱、復制與信訪事項有關的文件、憑證。( )。
答案:√
解析:信訪工作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參加會審會等有關會議,閱讀相關文件,查閱、復制與信訪事項有關的文件、憑證。
第三章 信訪渠道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通過互聯網或者發布公告等方式,向社會公開下列信訪信息:
(一)信訪工作機構的通信地址、電子信箱和投訴電話;
(二)信訪接待的時間和地點;
(三)查詢信訪事項處理進展及結果的方式;
(四)與信訪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
(五)信訪事項的處理程序;
(六)其他為信訪人提供便利的相關事項。
第四章 信訪事項的提出
第二十條 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信訪事項的,應當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設立、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五人。
例題(判斷):信訪人提出國土資源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 )。
答案:√
解析:信訪人提出國土資源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
第五章 信訪事項的受理
第二十二條 依照法定職責屬于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有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十五日內分別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于下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制作《國土資源信訪事項轉送書》,直接轉送有管轄權的下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涉及下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或者工作人員的信訪事項,應當轉送其上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二)屬于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直接報送有管轄權的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三)情況重大、緊急,需要反饋辦理結果的信訪事項,制作《國土資源信訪事項交辦書》,直接交由有權處理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有權處理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在指定辦理的期限內,向交辦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交《國土資源信訪事項辦結報告》,反饋信訪事項的辦理結果;
(四)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并制作《國土資源信訪事項受理通知書》,書面告知信訪人;
(五)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制作《國土資源信訪事項不予受理通知書》,書面告知信訪人;
(六)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屬于征地補償標準爭議,有關人民政府已經或者正在依法進行裁決的,該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制作《國土資源信訪事項不予受理通知書》,書面告知信訪人不予受理。
依照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接到轉送、交辦信訪事項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國土資源信訪事項轉送書》或者《國土資源信訪事項交辦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并書面告知信訪人。
第六章 信訪事項的辦理和督辦
第二十七條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收到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答復。
第二十八條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內辦結。情況重大、復雜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并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
第三十條 信訪人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國土資源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請求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復查。原辦理機關為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向省級人民政府請求復查。
收到復查請求的上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復查意見,并制作《國土資源信訪事項復查意見書》,書面答復信訪人。
例題:信訪人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國土資源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之日起( )日內,請求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復查。
A.30
B.45
C.60
D.90
答案:A
解析:信訪人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國土資源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請求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復查。
更多土地估價師信息請關注: 土地估價師頻道 土地估價師論壇
·環球網校2011新版土地估價師網絡輔導招生簡章
·2011年課程由老師黑敬祥、任浩明、張守鋒聯合主講.
最新資訊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匯總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6)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5)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4)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3)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2)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復習資料(1)2015-06-04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估價實務》考點剖析102015-06-03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估價實務》考點剖析92015-06-03
- 2015年土地估價師《土地估價實務》考點剖析8201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