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報: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明年起試點


財政部決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吉林、上海、青島、海南、四川、陜西等6省市開展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試點工作,以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規范中央基層預算單位財政財務管理,確保財政政策執行到位,提高財政管理績效。試點工作由財政部駐上述6省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專員辦”)負責具體實施。
據財政部監督檢查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170個中央部門所屬二級及二級以下預算單位約2.1萬個,從調查情況看,中央二級及二級以下預算單位存在數量多、級次不統一、分布不均衡的特點,財務管理基礎相對薄弱。
這位負責人指出,由于各種歷史和現實的原因,中央基層預算單位財政管理主要存在監管模式不統一、監管覆蓋面較小,中央部門內部管理成效有限、未能對中央部門履行管理職責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未有效利用現有財政管理數據信息,基層單位在預算、資產、財務管理等方面未得到必要的指導和服務等方面的問題。中央財政于明年推出的這項試點可以為解決上述問題提供可供借鑒的經驗和辦法。
這位負責人強調,開展綜合財政監管,對推動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升基層單位財政管理水平、促進專員辦自身發展,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實踐中也完全可行。要緊緊圍繞財政改革與發展大局,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發揮現有各財政管理信息數據對監督檢查的支持作用,通過信息化將監督檢查工作日常化、非現場化,提高監督檢查的及時性、針對性,以“機制加技術”的模式實現財政監管的全覆蓋。逐步構建與財政部機構設置特點相適應的“分級管理、權責明確、規范透明、相互制衡、運轉高效”的基層單位綜合財政監管機制,實現對基層單位財政監管的全覆蓋。
據悉,綜合財政監管模式為建立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監管模式,通過非現場監管實現對基層單位監管范圍的全覆蓋,通過現場檢查突出監管的重點:一是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通過基層單位報備、共享其他監管機構信息以及實時監測等,及時掌握基層單位預算編制、執行以及資產管理、銀行賬戶、資金支付、財務會計管理等信息。二是綜合分析非現場監管采集的相關信息,運用年度對比分析、單位比較分析和財政管理事項的關聯分析等方法,對基層單位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三是采取約談、走訪和調研等方式進一步了解非現場監管發現的問題,并根據非現場監管掌握的情況和財政部年度工作重點,有選擇地開展現場檢查。
據了解,綜合財政監管事項主要有7項:預算編制執行、資產管理、國庫集中支付、銀行賬戶管理、政府采購管理、非稅收入管理、財務、會計管理。
這位負責人解釋說,專員辦開展綜合監管不僅涉及的基層單位多,而且涉及的財政業務種類多;不僅要調整對基層單位監管方式,還要理順內部職能分工和工作流程,是對現行基層單位財政管理模式和專員辦工作方式的調整和完善,因此要采取先行試點、循序漸進的步驟進行,逐步建立規范、高效的綜合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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