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經濟師中級財稅預習:所得稅制度(25)


(二)個人所得稅的稅收抵免規定
納稅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準予其在應納稅額中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扣除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國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1)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是指納稅義務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該所得來源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應當繳納并且實際已經繳納的稅額。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2)依照中國稅法計算的應納稅額,是指納稅義務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區別不同國家或者地區和不同所得項目,依照中國稅法規定的費用減除標準和適用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同一國家或者地區內不同所得項目的應納稅額之和,為該國家或地區的扣除限額。
(3)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低于扣除限額,應當在中國繳納差額部分的稅款。
超過扣除限額的,不得在本納稅年度的應納稅額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的該國家或者地區扣除限額的余額中補扣,補扣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七,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掌握
1.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的有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教育儲蓄存款利息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安置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
2.個人所得稅的減征所得包括:
(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2)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3)其他經過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減稅的。
【例題34:06單選—改編】下列所得中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是( )。
A.縣級人民政府發放的先進個人獎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B.保險賠款
C.退休工資
D.教育儲蓄存款利息
答案:A
解析:注意: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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