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經濟師中級財稅預習:所得稅制度(17)


九、源泉扣繳
(一)法定扣繳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其應繳納的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以支付人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二)指定扣繳
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可以指定扣繳義務人的情形,包括: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1)預計工程作業或者提供勞務期限不足一個納稅年度,且有證據表明不履行納稅義務的;
(2)沒有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臨時稅務登記,且未委托中國境內的代理人履行納稅義務的;
(3)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或者預繳申報的。
(三)特定扣繳
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的,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納稅人未依法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從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其他收入項目的支付人應付的款項中,追繳該納稅人的應納稅款。
(四)扣繳申報
扣繳義務人每次代扣的稅款,應當自代扣之日起7日內繳入國庫,并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
十、特別納稅調整
(一)獨立交易原則
獨立交易原則,是指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價格和營業常規進行業務往來遵循的原則。
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合理方法包括:
1.可比非受控價格法;是按照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進行相同或類似業務往來的價格進行定價的方法。
2.再銷售價格法;
3.成本加成法;
4.交易凈利潤法;
5.利潤分割法;
6.其他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方法。
【例題26:08年多選】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所謂合理方法,包括( )。
A.自行定價法 B.再銷售價格法
C.成本加成法 D.交易凈利潤法
B.利潤分割法
【答案】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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