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更新時間:2009-10-19 23: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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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擁有了土地的使用權,如想改變土地使用性質,需要補交多少地價?
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如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為非經營性用地的,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補交出讓金標準按辦理出讓手續時該地塊規劃用途和規劃參數下的土地市場價值的30%收取。如改變為經營性用地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上海市土地出讓辦法》、《上海市土地儲備辦法》的規定,必須由土地收購儲備機構先行進行收儲后,采取公開招標、掛牌或拍賣的方式供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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