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的通知
各市財政局,區直各大中型企業,中央駐桂各企業: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會計法》和《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辦法》(財會〔2007〕7號),財政部印發了《關于開展2009年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財會〔2009〕5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開展2009年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總會計師系列)評選表彰工作。現將《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區實際,就推薦候選人的有關工作提出下列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 推薦范圍
按財政部《通知》要求,我區將向財政部推薦2009年度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總會計師系列)候選人(1名),推薦的人選由我廳從各市和區直大中型企業、中央駐桂企業所推薦的候選人中遴選產生。推薦范圍為在企業中擔任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的人員,包括在企業中履行總會計師職權的行政領導成員及在不設置總會計師的企業中分管財會工作的行政領導成員。推薦的候選人應符合財政部《通知》規定的評選條件。
二、推薦程序
(一)推薦候選人。各市財政局、區直及中央駐桂各企業最多可向我廳推薦1名2009年度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總會計師系列)候選人。
(二)各市財政局、區直及中央駐桂各企業所推薦的候選人須先在候選人所在企業公示,公示期為3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候選人須經當地縣(市)以上工商、稅務(國稅、地稅)、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口計生等部門簽署意見;來自國有企業的,還須經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簽署意見。
(三)報送候選人推薦材料。各市財政局、區直及中央駐桂各企業對經審查無異議的候選人,應組織填寫《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候選人推薦表》(1份,財會〔2009〕5號附件2),按照財政部的要求整理候選人事跡簡介(3份)、候選人事跡材料(3份)等有關材料,于2009年7月31日之前將候選人名單及有關材料報送我廳(會計管理處)。
(四)審核上報。收到申報材料后,我廳將組織有關老師,對候選人進行資格、事跡審查,從中擇優推薦1人,作為我區向財政部推薦的候選人,參加2009年度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總會計師系列)的評選。
三、推薦工作要求
評選表彰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是一項重要的工作,請各市財政局、區直及中央駐桂各企業認真組織好本地區、本企業的候選人推薦工作。推薦候選人要堅持條件,推薦工作要嚴格程序,推薦材料要認真核實、按時報送。
聯系人:趙茜、劉云
聯系電話:(0771)5331603、5331605,5318020(傳真)
收件郵箱:gxkjkb@126.com
通訊地址:南寧市桃源路69號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處
郵政編碼:5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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