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會計基礎》存貨的核算講義(3)


第三節 存貨的計價方法
1.存貨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2.工業企業一般納稅人???存貨采購成本包括
(1)買價。購貨發票所注明的貨款金額。
(2)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以直接歸屬于存貨采購的費用。
(3)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
(4)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
(5)進口關稅和其他稅金(不包括準予抵扣的增值稅)。
(6)存貨的其他成本。指除采購成本以外的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采購價格、進口關稅和其他稅金,另外對于采購過程中的雜項費用作為進貨費用,應當計入存貨采購成本,也可以先進行歸集,期末根據所購商品的存銷情況進行分攤。對于已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對于未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期末存貨成本。企業采購商品的進貨費用金額較小的,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金額較小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小規模納稅人 ???與一般納稅人不同的是購入貨物所支付的增值稅要計入存貨成本。
為簡化會計核算,采購保管費、采購人員差旅費、專設采購機構的經費、市內零星運輸費等,可不列入采購成本,由管理費用列支。
3. 下列費用不應計入存貨成本,而應在其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不應計入存貨成本。
(2)倉儲費用,指企業在存貨采購入庫后發生的儲存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但是,在生產過程中為達到下一個生產階段所必需的倉儲費用應計入存貨成本。
(3)不能歸屬于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不得計入存貨成本
4、存貨發出的方法
(1)先進先出法
發出存貨的價值與重置成本差額較大,而期末結存數額比較接近于實際。
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發出存貨的成本偏低,利潤偏高。
(2)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單價=(月初結存存貨金額+本月收入存貨金額)/月初結存存貨數量+本月收入存貨數量
月末庫存存貨成本=庫存存貨數量×加權平均單價
本月發出存貨成本=發出存貨數量×加權平均單價
(3)移動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單價=(本次進貨前庫存金額+本次進貨成本)/本次進貨前庫存數量+本次進貨數量
發出存貨成本=發出存貨數量×移動加權平均單價
(4)個別認定法
個別認定法一般適用于那些容易識別、存貨品種數量少、單位成本較高、同類產品卻存在較大差異的存貨計價,如房產 、船舶、重型設備、珠寶等。
5. 發出存貨計價方法的不同,對企業財務狀況、盈虧情況會產生不同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存貨計價對企業損益的計算有直接影響。表現在:
①期末存貨計價(估價)如果過低,當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應的減少
②期末存貨計價(估價)如果過高,當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應的增加
③期初存貨計價如果過低,當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應的增加
④期初存貨計價如果過高,當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應的減少
即:期末存貨計價與當期收益同向
期初存貨計價與當期收益反向
(2)存貨計價對于資產負債表有關項目數額計算有直接影響,包括流動資產總額、所有者權益等項目,都會因存貨計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的數據.
(3)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對計算繳納所得稅的數額有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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