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價師土地管理基礎輔導第二章3


第三節規模經濟原理與土地規模利用
一、規模經濟和規模經濟原理。
規模經濟,是指土地使用者和生產經營者按照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可能獲得的經濟利益。規模經濟反映生產要素的集中程度與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規模報酬是指全部生產要素投入量、同時按相同比例增加時產量發生變動的情況,因此,規模經濟追求的是具有最低平均成本的經營規模。
例題:判斷題:規模經濟追求的是具有最低平均成本的經營規模。[ R ]
從規模經濟原理看,規模經濟可以分別從內在經濟與外在經濟兩方面來考察。
內在經濟是指,一個生產經營單位在擴大規模時,從自身內部所引起的經濟收益的增加。
外在經濟是指,整個經濟規模擴大和產量增加而使企業增加了收益。經營規模擴大也可能會導致企業經營收益的減少。這種現象叫外在不經濟。
因此經營規模擴大后,會引起收益增加、收益減少或者收益不變三種不同的情況。
二、適度規模的原則,至少應是規模收益不變,盡可能使規模收益遞增,而不能使規模收益遞減。我國現在不僅要提高勞動生產率,重要的還要同時極大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生產率。因此,我國農業經營和土地規模經濟必須與集約經營同步發展。在人均土地相對較多及新開發地區,或鄉鎮企業發達而非農業人口比率激增地區等有較好條件的地區,應依據規模經濟原理積極倡導適度規模經營,以促使土地利用中生產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土地生產力。
例題:判斷題:適度規模的原則,至少應是規模收益不變,盡可能使規模收益遞增,而不能使規模收益遞減。[ R ]
第四節地租理論
地租理論是土地經濟學最基礎的理論和核心部分。
一、地租概述
(一)地租的概念及分類
馬克思主義認為,地租是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繳給土地所有者的超過平均利潤以上的那部分剩余價值。
馬克思按照地租產生的原因和條件的不同,將地租分為三類:級差地租、絕對地租和壟斷地租。前兩類地租是資本主義地租的普遍形式,后一類地租(壟斷地租)僅是個別條件下產生的資本主義地租的特殊形式。
西方經濟學回避地租所反映的經濟關系,把地租定義為物主將其所有的土地、房屋或任何財產租給他人使用所獲得的報酬,并不一定專指出租土地而獲得的租金。按照這個定義,把地租分為契約地租和經濟地租兩類。契約地租又稱商業地租,是指物主將土地或其他財物出租給承租者,承租者按租賃契約支付給物主之租金。經濟地租又稱理論地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講,經濟地租是指人們使用任何生產要素所獲得的超額利潤。狹義上講,經濟地租是指人們利用土地所獲的超額利潤,即土地總收益扣除總成本的剩余部分。一般所謂地租,是針對狹義地租而言的。
(二)地租的產生與發展
地租是一個歷史范疇,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下,由于所有權性質的不同,地租的性質、內容和形式也不同,體現著不同的生產關系。
在封建制度下,地租則反映的是地主剝削農民(農奴)的生產關系。地租包含了直接生產者(佃農)的全部剩余生產物。封建地租表現為三種形式:勞役地租(即地主直接占有農奴的剩余勞動)、實物地租(由農奴將剩余生產物以實物形態繳予地主)和貨幣地租(農民將生產物出售,以貨幣形態將大部分所得繳予地主)。
資本主義地租是從封建地租中產生的,它以貨幣地租為主要形式。
資本主義地租所反映的是土地所有者(地主)和產業資本家共同剝削工人的經濟關系。
社會主義地租反映的是在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對土地收益的分配關系;同時也是國家用于調節社會生產與分配的經濟杠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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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判斷題:社會主義地租是國家用于調節社會生產與分配的經濟杠桿。[ R ]
二、馬克思指出,資本主義地租是以資本主義土地私有制為前提的,是土地所有者憑借土地所有權不勞而獲的收入,其特點在于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馬克思從土地所有制入手,對地租進行了分析,指出,無論地租的性質、內容和形式有何不同,都是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馬克思還對地租產生的原因和條件進行了分析和研究。根據地租產生的原因和條件,馬克思把地租分為級差地租和絕對地租,指出這是資本主義地租的兩種基本形式。此外,還有壟斷地租、礦山地租、建筑地段地租等形式。
(一)級差地租
1.級差地租的含義及其產生的條件與原因
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的級差地租是經營較優土地的農業資本家所獲得的,并最終歸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額利潤。級差地租來源于農業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即超額利潤,它不過是由農業資本家手中轉到地所有者手中了。
形成級差地租的條件有三種:①土地肥沃程度的差別;②土地位置的差別;③在同一地塊上連續投資產生的勞動生產率的差別。馬克思按級差地租形成的條件不同,將級差地租分為兩種形式:級差地租第一形態(即級差地租1)和級差地租第二形態 (即級差地租Ⅱ)。 級差地租工,是指農業工人因利用肥沃程度和位置較好的土地所創造的超額利潤而轉化為地租(即由前兩個條件產生)級差地租Ⅱ,是指對同一地塊上的連續追加投資,由各次投資的生產率不同而產生的超額利潤轉化為地租o
2.級差地租I和級差地租Ⅱ的關系
級差地租I和級差地租Ⅱ雖各有不同的產生條件,但二者的實質是一樣的,它們都是由產品的個別生產價格低于社會生產價格的差額所產生的超額利潤轉化而成。級差地租工是級差地租Ⅱ的前提、基礎和出發點。
(二)絕對地租
絕對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憑借土地所有權壟斷所取得的地租。絕對地租既不是農業產品的社會生產價格與其個別生產價格之差,也不是各級土地與劣等土地之間社會生產價格之差,而是個別農業部門產品價值與生產價格之差。因此,農業資本有機構成低于社會平均資本有機構成是絕對地租形成的條件,而土地所有權的壟斷才是絕對地租形成的根本原因。絕對地租的實質和來源是農業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
例題:判斷題:絕對地租的實質和來源是農業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 R ]
(三)壟斷地租
壟斷地租,是指由產品的壟斷價格帶來的超額利潤而轉化成的地租。壟斷地租不是來自農業雇傭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而是來自社會其他部門工人創造的價值。
(四)關于非農業用地的地租在土地所有權與土地經營權相分離的條件下,不論租用農地或非農地都須支付地租。
馬克思論述的非農業用地的地租,是指建筑地段和礦山地段的地租。建筑地段地租是指工商業資本家為獲得建筑多種建筑物所需土地而支付給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建筑地段地租同農業地租的明顯區別,在于農業中土地的肥沃程度和位置對級差地租有決定作用,而對于建筑地租,則是位置起著決定作用。同時,由于壟斷價格對建筑地租起著很大作用。
礦山地租指工業資本家為取得采掘地下礦藏的權利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地租。由于礦山的數量有限,也存在著經營的壟斷,使礦產品必須按劣等生產條件決定的生產價格出售,因而優中等礦山可以取得超額利潤而轉化為礦山地租。
三、西方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的地租理論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家和現代經濟學家分別在各自的主要經濟學著作中,對地租問題發表了自己的見解和觀點。
早在17世紀后期,英國重商主義學派的代表人物、資產階級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創始人威廉?配第在其名著《賦稅論》中首次提出,地租是勞動產品扣除生產投入維持勞動者生活必須后的余額,其實質是剩余勞動的產物和剩余價值的真正形態。
法國重農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杜爾哥在1766年發表的《關于財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一書中指出,由于農業中存在著一種特殊的自然生產力,所以能使勞動者所生產出來的產品數量,扣除為自己再生產勞動力所必需的數量還有剩余,這就是自然恩賜的“純產品”,也是土地對勞動者的賜予。這種“純產品”是由農業勞動者用自己的勞動向土地取得的財富,但卻為土地所有者所占有,這就是地租。
英國資產階級古典政治經濟學主要代表人物和創始人之一亞當?斯密,在其1776年出版的《國富論》中系統地研究了地租。他認為,地租是作為使用土地的代價,是為使用土地而支付給地主的價格,其來源是工人的無償勞動。
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杰出代表和理論完成者大衛?李嘉圖,運用勞動價值論研究了地租,他在1817年發表的《政治經濟學與賦稅原理》一書中,集中地闡述了他的地租理論。他認為,土地的占有產生地租,地租是為使用土地而付給土地所有者的產品,是由勞動創造的。地租是由農業經營者從利潤中扣除并付給土地所有者的部分。
現代資產階級經濟學的權威代表人物之一保羅?A?薩繆爾森認為,地租是為使用土地所付的代價。土地供給數量是固定的,因而地租量完全取決于土地需求者的競爭。
美國現代土地經濟學家雷利?巴洛維在他所著《土地資源經濟學――不動產經濟學》一書中認為:地租可以簡單地看作是一種經濟剩余,即總產值或總收益減去總要素成本或總成本之后余下的那一部分。各類土地上的地租額取決于產品價格水平和成本之間的關系。
四、土地價格地價一般理解為土地價格。所謂土地價格,可解釋為購買土地所有權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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