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質量管理和控制和主要程序
一、質量控制內容
1、基本要求:
質量監理的工作任務是監理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排在監理任務之前,對于質量控制的方法是:“突出事前控制、強化事中的監督、嚴肅事后處理”。監理工作的準則是: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堅持合同條款、熟讀各種國家、省、地方的技術規范,以事實為依據,以規范為武器,以數據說話,做到腦勤、嘴勤、腿勤,從事質量控制工作,對施工中的各環節進行全方位、全過程、全環節旁站監理與專業監理相結合的方法,應做到事前監理、事后報告,誠信、公正、嚴格、熱情。
2、質量定義:
質量是反映實體滿足明確和隱含需要的能力的特征總和。
實體是可單獨描述和研究的事物可以是活動或過程(如實施工程監理),也可以是有形的產品(如已建工程)。
工程項目質量是在“合同環境”下形成的。合同條件中對工程項目的功能,使用價值及設計、施工質量等的明確規定都是業主的“需要”,都是質量的內容。
工程項目質量不僅包括活動和過程的結果,還包括活動和過程的本身,即包括生產產品的全過程。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都有相應的工作質量。如:工程項目決策質量、工程項目設計質量、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工程項目保修質量等。
3、質量控制
質量控制是為達到質量要求所采取的作業技術的活動。質量控制貫穿于質量形成的全過程和各環節。這些活動包括以下內容:
(1)確定控制對象,像如某道工序,設計和施工的過程。
(2)規定控制標準。
(3)制定控制方法。
(4)明確檢驗方法和手段。
(5)進行檢驗。
(6)調查和說明實際與標準之間有差異的原因。
(7)解決差異而采取的行動。
二、質量控制的實施
工程項目質量控制是以為達到工程項目質量要求所采取的控制技術和活動。根據實施者的不同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業主方面的質量控制,工程建設監理是外部橫向的控制,即質量監理。
工程建設監理的質量控制,是指社會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為保證工程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對工程項目進行控制,它是根據施工承包合同,以合同為依據實施的。
2、政府方面的質量控制,政府監督機構的質量控制,是外部縱向的控制。
政府監督機構是政府授權的專業部分建立的有權威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根據有關法規和技術標準,對本地區(部門)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它是依據有關的法律文件和法定的技術標準以行政的方式實施的。
3、承包人方面的質量控制,其特點是內部自身的控制。
更多信息請訪問:公路監理師頻道 公路監理師論壇
?09年公路監理考試輔導由申玉辰、王志義、賈彥芳、董軍兆老師聯合主講
?2009年公路監理工程師考試網上遠程輔導招生簡章!
?老師輔導每天24小時不限時間隨時反復學習!
?09年公路監理師將全部采用視頻教學.
三、質量控制的原則
工程項目質量控制的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質量第一原則。產品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使用年限長,并直接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所以,監理工程師應自始至終地把“質量第一”作為對工程質量的控制的基本原則。
2、堅持以人為控制核心。人是質量的創作者,質量控制必須“以人為核心(1)把人作為質量控制的動力,發揮人的積極性,創造性;(2)處理好與業主、承包人等各方面各方面的關系;(3)增強人的責任感,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4)提高人的素質,避免人的失誤;(5)以人的工作質量保工序質量、保工程質量。
3、堅持以預防為主。預防為主是指要重點做好質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同時嚴格檢查工作質量,工序質量和中間產品的質量。這是確保工程質量的有效措施。
4、堅持質量標準。質量標準是評價產品質量的尺度,數據是質量控制的基礎。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必須通過嚴格檢查,以數據為依據。
5、貫徹科學、公正、守法的職業規定。監理人員在監控和處理質量問題的過程中,應尊重事實,尊重科學,客觀公正,不持偏見,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嚴格要求,秉公監理。
6、以專項施工技術規范、檢驗評定標準、本項目的承包合同、招標文件為依據,實現業主要求的質量控制目標;業主滿意率95%,工程優良率95%。合同履約率100%。
7、對工程進行全過程質量控制,以預防質量事故為主,加強隱蔽工程項目的監理力度;
8、加強人、機、物的進度安排監理,檢查承包人的技術人員責任及崗位責任制建設,強調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和在各工序中發揮其應有作用;
9、要求承包人完善材料進場、材料檢測及各施工工序的自檢、互檢工作,做到各工序不出現死角,人員落實、資料落實,堅持不合格材料不進場、不使用,發現問題及時返工的監理原則;
10、對各工序采用眼看、手量、試驗檢測,堅持監理程序,以數據說話,以理服人的監理原則。
四、質量監理的依據
監理工程師必須依法對工程進行監理。在施工階段對工程實施監理的依據有以下幾個方面:
1、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監理合同中分別規定了參與建設的各方在質量控制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有關各方面必須履行在合同中的承諾。尤其是監理單位,既要履行監理合同的條款,又要監督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履行有關的質量控制條款。因此,監理工程師要求熟悉這些條款,據以進行質量監督和控制。當發生質量糾紛時,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
2、設計文件。“按圖施工“是施工階段質量控制的一項重要原則,因此,經過批準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說明書等設計文件,無疑是質量控制的重要依據。但是從嚴格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的角度出發,監理單位在施工之前還應組織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工作,以達到能使施工單位了解設計意圖和質量要求,以及發現圖紙差錯和減少質量隱患的目的。
3、國家及政府有關部門頒布的有關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性文件。國家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頒布的法規有:《合同法》、《建筑法》、《公路法》、《招投標法》、《工程建設質量管理條例》等;交通部頒布的法規有:《公路工程監理規范》等。
4、有關質量檢驗與控制的專門技術法規。對于公路工程主要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其它公路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技術規定。
五、質量監理的任務
監理工程師實行工程質量的目的是確保工程項目質量目標的全面實現,提高工程項目的投資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因此,工程質量控制的任務就是根據工程合同規定的工程建設各階段的質量目標,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由于工程建設各階段的質量目標不同,因此需要分別確定各階段的質量控制對象和任務。
1、監理工程師控制工程質量的主要工作內容:
(1)審查承包人的資質和質量保證條件,優選承包人確認分包者。
(2)確定質量標準和明確質量要求。
(3)督促承包人建立和完善質量保證體系。
(4)組織與建立本項目的質量監理控制體系。
(5)項目實施過程中實行質量跟蹤、監督、檢查、控制。
(6)質量缺陷或事故的處置。
2、設計階段質量控制的任務。
(1)審查設計基礎資料的正確性和完整性。
(2)協助業主編制設計招標文件(或協助業主審核招標文件),組織設計方案競賽。
(3)審查設計方案的先進性和合理性,確定最佳設計方案。
(4)督促設計單位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內部專業交底及專業會簽制度。
(5)進行設計質量跟蹤檢查,控制設計圖紙的質量。
(6)組織施工圖會審。
(7)評定、驗收設計文件。
3、施工階段質量控制的任務。
施工階段質量控制是工程項目全過程質量控制的關鍵環節。工程質量很大程度上決定于施工階段質量控制。其中任務是要通過建立健全有效的質量監督工作體系來事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和等級要求。根據工程質量形成的時間階段,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又可分為質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其中,工作的重點應是質量的事前控制。
(1)質量的事前控制
① 確定質量標準,明確質量要求。
② 建立本項目的質量監理控制體系。
③ 施工場地的質量驗收。
④ 審查承包人的資質。
⑤ 督促承包人建立并完善質量保證體系。
⑥ 檢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
⑦ 施工機械的履約和質量控制。
⑧ 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質量的事中控制。
施工工藝過程質量控制:現場檢查、旁站、量測、試驗。
工序交接檢查:堅持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檢查合格后簽署認可才能進行下道工序。
①隱蔽工程檢查驗收。
②做好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的處理工作。
③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分析質量事故的原因、責任;審核、批準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的技術措施和方案檢查處理措施的效果。
④行使質量監督權,下達停工指令為了保證工程質量,監理工程師有權指令施工單位立即停工改整。
⑤嚴格工程開工報告和復工報告審批制度。
⑥進行質量,技術鑒定。
⑦對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簽署質量認定意見。
⑧建立質量監理日志。
⑨定期向代表處、業主報告有關工程質量動態情況。
(3)質量的事后控制
①組織單位、單項工程竣工驗收。
②組織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評定。
③審核竣工圖及其他技術文件資料。
④整理工程技術文件資料并編目建檔。
(4)保修階段質量控制的任務
①審核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證書》。
②檢查、鑒定工程質量狀況和工程使用狀況。
③對出現的質量缺陷,確定責任者。
④督促承包人修復質量缺陷。
⑤在保修期結束后,檢查工程保修狀況,移交保修資料。
六、監理的質量責任
國務院令1999年第279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對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作了如下規定:
1、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2、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3、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4、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工序,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拔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5、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定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最新資訊
- 2016年公路監理師《綜合知識》公路監理之合同的法律特征考點2015-12-15
- 2016年公路監理師《綜合知識》設備工程合同溝通管理概述考點2015-12-15
- 2016年公路監理師《合同管理》合同形式種類考點2015-12-14
- 2016年公路監理師《合同管理》工程延期的審批考點2015-12-14
- 2016年公路監理師《道路與橋梁》邊溝設置考點2015-12-14
- 2016年公路監理師《道路與橋梁》路基施工測量技術考點2015-12-14
- 2016年公路監理師《道路與橋梁》路基冬期施工技術考點2015-12-11
- 2016年公路監理師《監理理論》施工企業資產概念和分類考點2015-12-11
- 2016年公路監理師《監理理論》控制措施考點2015-12-11
- 2016年公路監理師《合同管理》路基路面應滿足的基本要求考點201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