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會計基礎》輔導: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2)


第一節 應付職工薪酬的確認和計量
一、企業職工薪酬的確認與計量原則
1.企業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除解除勞動關系補償全計入當期費用以外,其他職工薪酬均應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計入有關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負債。其中
(1)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2)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3)上述(1)(2)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2.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并按照上述1的辦法處理。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注意:
(1) 在企業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中,國家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計提;國家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如職工福利費等,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情況,合理預計當期的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于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實際發生金額小于預計金額的,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2) 對于在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末以后1年以上到期的應付職工薪酬,企業應當選擇合理的折現率,以應付職工薪酬折現后金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應付職工薪酬折現后金額相差不大的,也可以以未折現金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
二、非貨幣性福利的確認與計量
1.企業以其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或商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職工薪酬。
2.將企業擁有的住房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該住房每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費用,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租賃住房等資產提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每期應付的租金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費用,并確認應付職工薪酬。難以認定受益對象的非貨幣性福利,直接計入管理費用和應付職工薪酬。
應用舉例:
下列職工薪酬中,不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計入成本費用的是( )。
A.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B.構成工資總額的各組成部分
C.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D.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答案】A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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