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經濟師《中級水路》考前沖刺輔導第十六章(7)


第五節 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
為了保護人類生存環境,保護海洋及水資源不受污染,我國有關法規授權海事機構主管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工作。
一、相關法律、法規
防止船舶污染的主要法律有: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相關條款規定:海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除軍事、漁業船舶外,所有船舶防止污染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工作。而在實際工作中,管理范圍擴大到包括內河、湖泊在內的全部水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于保護水資源不受污染的法律。適用于航行于內河、湖泊、水庫的船舶。
防止船舶污染的主要法規是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域污染防治實施細則》。此外,一些國際公約也對防止船舶污染海域作出了相應的規定。
二 防污檢查
1.船舶防污文書檢查
包括:(1)(國際)防止油污證書;(2)經海事機構認可的船上油污應急計劃(3)油類記錄簿(4)船舶垃圾記錄簿;(5)經海事機構批準的船舶垃圾管理計劃;(6)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或其他財務保證證書(7)原油洗艙操作和設備手冊(8)清潔壓載艙操作手冊;(9)國際防止散裝運輸有毒液體物質污染證書;(10)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適裝證書;(11)貨物記錄簿;(l2)程序和布置手冊。對來港外國籍船舶可實行該船所屬國對等原則的管理,要求其具有相關證書。
2.船舶防污設備檢查
三、船舶污染事故處理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對船舶污染事故的處理,依據海事主管機關頒布的《關于船舶污染處罰程序的規定》執行。
1.事故報告
船舶發生污染事故,船長應及時向所在港海事機構呈報《船舶污染報告書》,內容包括船名,船旗國,船籍港,船舶噸位,污染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污染物名稱和數量,污染事故詳細經過和污染情況。
2.目擊者報告
發現船舶污染事故的目擊者提供情況,海事機構人員記錄,并填寫《污染目擊者報告》,內容包括船舶情況、發現地點、目擊者報告的詳細情況等。
3.證明人報告
船舶污染事故的證明人有責任出具《證人的報告》,內容包括船舶情況,證人情況,污染事故地點、時間,污染物種類,污染事故的詳細情況等。
4.現場勘查報告
海事機構接到污染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勘查,并寫出《船舶污染事故現場勘查報告》,內容包括船舶情況,氣象、水文狀況,事故性質,污染物種類、數量、取樣和勘查情況。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最新資訊
- 2020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章節考點匯總2019-11-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工商管理》考點匯總2019-10-17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金融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建筑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專業》考點匯總(10月12日更新)2019-10-12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匯總2019-10-10
- 2019年經濟師考試這12個公式必備!2019-09-10
- 2019年全國經濟師考試教材正式出版!2019-07-09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匯總2019-04-25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三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