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監理工程師過關題合同管理案例分析(2)


(六)、某高速公路項目,承包商為了避免今后可能支付延誤賠償金的風險。要求將路基的完工時間延長6個星期,承包商的理由如下:
(1)特別嚴重的降雨;
(2)現場勞務不足;
(3)業主在原工地現場之外的另一地方追加了一項額外工作;
(4)無法遇見的惡劣土質條件。使路基施工難度加大;
(5)施工場地使用權提供延誤;
(6)工程款不到位。
問題 1)監理工程師認為以上哪些原因引起的延誤是非承包商承擔風險的延誤,可批準延長工期。
2)哪些是業主的責任,監理工程師該如何處理?
答:一)上述1、3、4、5、6種原因引起的延誤是非承包商承擔風險的延誤,可批準延長工期。
二)上述原因中3、5、6屬于業主的責任,監理工程師對這些問題的處理,對3可要求業主適當增加工程款或者適當延長工期;對5要求業主按場地使用權提供延誤時間順延工期;對6要求業主按合同規定準時撥付工程款。
(七)、對某項工程的施工,業主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定了承包商。簽定合同時,業主為了約束承包商能保證工程質量,要求承包商支付了20萬元定金。業主與承包商雙方施工合同中對工程預付款、工程質量、工程價款、工期和違約責任等都作了具體約定。
施工合同履行時,在基礎工程施工中碰到地下有大量文物,使整個工程停工10天;主體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機械出現故障,使進度計劃中關鍵線路上的部分工作停工15天。兩次停工承包商都及時提出了工期索賠申請,并提供了施工記錄。
問題:1)招標時對承包商的資質審查的內容有哪些?
2)定金與預付款有何區別?
3)監理工程師判定承包商索賠成立的條件是什么?
4)監理工程師對兩次索賠申請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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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對承包商資質審查的內容有: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人員素質、設備和技術能力、財務狀況、工程經驗、企業信譽等。
2)定金與預付款的區別:①目的不同,定金的目的是為了證明合同的成立和確保合同的履行;而預付款是為了解決承包商在工程準備和材料準備的資金問題。②性質不同,定金是擔保形式,是法律行為;而預付款是一種慣例,是約定俗成的習慣,不是法律行為。③處理不同,定金視合同履行情況有不同的法律后果;預付款在工程進度款中按比例扣還。
3)監理工程師判定承包商索賠成立的條件:①承包商受到了實際損失或損害;②損失不是因承包商的過錯造成;③損害也不是承包商應承擔的風險造成;④承包商在規定的索賠時限內提出索賠申請。
4)對第一次索賠:①判定索賠成立,這是因為遇到文物停工應視為業主的風險,不屬于承包商的責任,工期索賠理由成立;承包商及時提供了證據資料和索賠申請。②監理工程師根據監理記錄核實延誤天數。③監理工程師簽發工期變更指令。
對第二次索賠:①判定索賠不成立,因為施工機械故障造成工期延誤承包商自己的責任,索賠無理由。②監理工程師應在索賠申請后10天內作出答復,表示索賠不成立。
(八)、某高速公路項目利用世行貸款修建,施工合同采用FIDIC合同條件,業主委托監理單位進行施工階段監理。該工程在施工過程中,陸續發生了如下索賠事件(索賠工期和費用數據均符合實際):
(一)施工期間,承包方發現施工圖紙有誤,需設計單位修改,由于圖紙修改造成停工20天。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20天與費用補償2萬元的要求。
(二)施工期間因下雨,為保證路基工程填筑質量,總監理工程師下達了暫時停工令,共停工10天,其中連續4天出現低于工程所在地雨季平均降雨量的雨天氣候和連續6天出現50年一遇特大暴雨。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10天與費用補償2萬元的要求。
(三)施工過程中,現場周圍居民稱承包方施工噪音對他們造成干擾,阻止承包方的混凝土澆筑工作。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5天與費用補償1萬元的要求。
問題:針對承包方提出的上述索賠要求,監理工程師應如何簽署意見?
答:(一)這是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故監理工程師應批準工期補償和費用補償。
(二)由于異常惡劣氣候造成的6天停工是承包方不可預見的,應簽證給予工期補償6天,而不應給予費用補償。對于低于雨季正常雨量造成的4天停工是承包方應該預見的,故不應簽證給予工期補償和費用補償。
(三)這是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故不應給予工期補償和費用補償。
九、某工程項目的施工合同總價為8000萬元人民幣,合同工期18個月,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業主提出對原有設計文件進行修改,使施工單位停工待圖1.5個月。在基礎工程施工中,為了使施工質量得到保證,施工單位除了按設計文件要求對基底進行了妥善處理外,還將基礎混凝土的強度由C15提高到C35,施工完成后,施工單位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工期和費用索賠,其中費用索賠計算中有以下兩項。
1、由于業主修改變更設計圖紙延誤,損失1.5個月的管理費和利潤:
現場管理費=合同總價÷工期×現場管理費費率×延誤時間
=8000÷18×12%×1.5=80(萬元)
公司管理費=合同總價÷工期×公司管理費費率×延誤時間
=8000÷18×7%×1.5≈46.67(萬元)
利潤=合同總價÷工期×利潤率×延誤時間
=8000÷18×5%×1.5≈33.33(萬元)
合計=80+46.67+33.33=160(萬元)
十、對第1項監理工程應同意給予施工單位費用補償。因為修改設計造成了施工單位的部分停工,可能造成人工調動、生產率不降及機械設備閑置等。但背景材料中所列的計算方法不正確,因為管理費和利潤的計算不能以合同總價為基數乘相應費率,而應以直接費為基數乘相應的費率來計算,所以監理工程師不應同意以上提出的索賠費用,而應要求施工單位重新計算。
對第2條監理工程師不應同意其索賠要求。因這一保證質量措施是施工單位的技術措施,而不是規范、設計、合同的要求,所以這一措施造成的成本增加應由施工單位自己承擔。
2、由于基礎混凝土強度的提高索賠15萬元。
問題
監理工程師是否應同意給予費用索賠?是否應同意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
2、某工程下部為鋼筋混凝土基礎、上面安裝設備。業主分別與土建、安裝單位簽訂了基礎、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合同。兩個承包商都編制了相互協調的進度計劃。進度計劃已得到批準。基礎施工完畢,設備完裝單位按計劃將材料及設備運進現場準備施工。經檢測發現有近1/6的設備預埋螺栓位置偏移過大,無法安裝設備,須返工處理。安裝工作因基礎返工而受到影響,安裝單位提出索賠要求。
問題:
1. 安裝單位的損失應由誰負責?為什么?
2. 安裝單位提出索賠要求,監理工程師應如何處理?
答:①安裝單位的損失應由業主負責,因安裝單位和業主有合同關系,業主沒能按合同規定提供安裝單位施工工作條件,使安裝工作不能按計劃進行。業主應承擔由此引起的損失。(安裝單位與土建施工單位沒有合同關系,雖然安裝工作受陰是由于土建施工單位施工質量問題引起的,但不能直接向土建施工單位索賠)。業主可根據合同規定,向土建施工單位提出賠償要求或給予其處罰。
②監理工程師收到安裝單位索賠要求后,應審核索賠要求,進一步核實由此引起的損失金額和延誤的工期,并組織業主和安裝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一致的形成文件報業主批準,監理工程師黨政軍需簽證批準的索賠補償。如果業主對土建施工單位提出賠償要求,監理工程師應提供土建施工單位違約證明。
對于地腳螺栓偏移的質量問題,監理工程師應向土建施工單位發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單位返工處理,對施工單位提出的具體施工措施,監理工程師應進行審核,并嚴格監督檢查施工處理情況,處理完成后,應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組織辦理移交簽證,交由安裝單位進行安裝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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