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公路工程造價師考試08.3.1日截止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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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交通廳,北京、重慶市交通委員會,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交通公路工程定額站: 經研究決定,今后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考試由部公路司和交通專業人員資格評價中心委托交通公路工程定額站具體承辦,考試時間調整為每年4月份第二周周末。現將2008年度公路工程造價人員甲級、乙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報考人員應為符合下列條件的現職在崗人員: ㈠報考甲級資格的人員,應具有工程師(經濟師)及以上職稱、從事公路工程造價工作連續5年以上(含5年)。 ㈡報考乙級資格的人員,應具有助理工程師(助理經濟師)及以上職稱、從事公路工程造價工作連續3年以上(含3年)。 ㈢本通知印發之前,已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免試“公路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公路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科目,只參加其余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報名辦法 ㈠報考人員提出申請并填寫報名表(見附件),由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到工作單位、所服務的項目或戶籍(以身份證標明的住址為準)所在地的省(區、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額(造價管理)站(以下簡稱省站)報名。報名時需持報名表、本人身份證、職稱證書原件并提交職稱證書復印件和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二張。符合報考條件㈢的人員,還需同時提交《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㈡補考的考生需附2006年度考試成績通知單復印件。 ㈢報名截止時間為2008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㈣各省站將報名情況集中匯總后,于3月7日前報交通公路工程定額站。 四、考務工作 ㈠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的考務工作。考點原則上設在省會城市。 甲級資格考試考點設在全國27個省(區、市),即北京、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四川、重慶、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乙級資格考試在全國各省(區、市)均設考點。 ㈡準考證由交通部統一印制,交通公路工程定額站統一簽發,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發放。 ㈢考試監督管理工作由考點所在地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的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交通部在考試期間派員抽查。 各考點應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考試監考工作注意事項》和《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加強監考及考場管理,并有專人值班,值班時間從4月11日17時至4月13日18時。請各地將值班電話和值班人員名單于4月7日前報交通公路工程定額站。 請各單位通知相關人員,并協助做好考務工作。請各地盡快確定考試主辦單位并將考試工作聯系人、聯系方式(電話、傳真、手機、電子郵箱)告交通公路工程定額站,聯系人:張炬,電話:(010)65279988轉1416。 附件: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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