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7年度衛生資格考試的通知


上海市2007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通知
滬衛考辦[2006]3號
各區縣衛生局、人事局、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各有關大學及單位: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0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151號)文件精神,經上海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同意,現將本市2007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和專業設置
各考試專業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詳見《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二、申報條件
根據衛生部、人事部印發《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有關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凡符合下列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
(一)衛生初級(藥、護、技)
1、士類: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2、師類:
(1)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衛生類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4)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二)衛生中級(醫、藥、護、技)
1、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等工作滿7年;
2、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等工作滿6年;
3、取得衛生類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等工作滿4年;
4、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等工作滿2年;
5、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本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四)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
1、從2007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一)中初級資格將增加病案信息技術專業(初級士為012、初級師為025)2個級別;中級資格將增加全科醫學(中醫類、027)、社區護理(096)、病案信息技術(112)3個專業類別;中級資格將取消原腫瘤學(063)1個專業類別,在2006年度未通過腫瘤學專業考試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選擇報考腫瘤內科學、腫瘤外科學或者腫瘤放射治療學專業。
2、申報條件中第(四)條規定是指已被社區衛生機構正式聘用的醫師、護師,提前一年申報專業必須是全科醫學(026)、全科醫學(中醫類)(027)和社區護理(096)三個專業,申報其他專業,不參照該項規定。
3、申報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正規院校承認的學歷。取得證書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06年12月31日前。
4、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正規院校的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06年12月31日前。
5、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申報時應向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6、符合申報條件的2006年度應屆畢業生可以申報參加200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7、申報參加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具有護理(含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
8、因工作崗位變動,需申報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
9、非本市戶籍考生,在本考區申報考試,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暫住證》,并與本市醫療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10、在民營醫療機構中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時須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11、本年度,各科目仍然實行2年為一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應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12、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再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在本年度報名時須提交《2006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
13、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三、申報工作
(一)報名方式:2007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階段和現場確認階段。
(二)申報程序:
1、網上預報名階段(2006年11月10日起-2006年11月30日止)
考生本人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cn),進行用戶注冊,按要求填寫相應申報信息,打印《200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申報表,見附件2),并由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所在地)審核后蓋章。
2、現場確認階段(2006年12月1日起―2006年12月20日止)
考生本人持經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所在地)審核蓋章的《申報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到單位所對應的申報受理點進行現場審核、繳費、照片采集并簽名確認。經考生本人簽名確認的考生申報信息將不予再更改。
(三)受理地點和受理范圍:見附件3。
(四)審核所需證件及有關材料:
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表》(A4規格);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3、衛生類學歷證明;
4、下一級任職資格證明;
5、相關準入資格證書:申報醫師類考試 [專業代碼為026―088(含)],須提交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注冊證書;申報中級護理類考試[專業代碼為092-098(含)],須提交護士資格證書和護士注冊證書;
6、跨系列、類別、專業報考人員須提交轉入崗位的有關證明;
7、按照申報條件中第(四)項有關規定申報人員,必須提交與社區衛生機構簽訂的《聘用合同》;
8、非本市戶籍考生,須提供《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暫住證》,和與本市醫療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9、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考生須提供上一年度考試成績單;
10、民營醫療機構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須提供《醫療機構許可證》。
四、考試事宜
1、考試方式自2007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專業代碼為026至083(含)之間的各專業“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兩個科目的考試,均改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兩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的方式進行考試。除此之外的各專業各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2、考試時間各科目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考試日期和時間
基礎知識 5月26日 9:00―11:00
相關專業知識 5月26日 14:00―16:00
專業知識 5月27日 9:00―11:00
專業實踐能力 5月27日 14:00―16:00
人機對話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注明。
4、考試費用初級:每科50元中級:每科70元
附件:
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2、200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3、受理點一覽表。
附件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初級:
初級:
初級(士)
專業序號 專業名稱 報考類別
001 藥學 藥學
002 中藥學 藥學
003 護理學 護理
004 口腔醫學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05 放射醫學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06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07 病理學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08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09 營養 其他衛生技術
010 理化檢驗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11 微生物檢驗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12 病案信息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初級(師)
專業序號 專業名稱 報考類別
013 藥學 藥學
014 中藥學 藥學
015 護理學 護理
016 中醫護理學 護理
017 口腔醫學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18 放射醫學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19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20 病理學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21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22 營養 其他衛生技術
023 理化檢驗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24 微生物檢驗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25 病案信息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中級:
專業序號 專業名稱 報考類別
026 全科醫學 主治醫師
027 全科醫學(中醫類) 主治醫師
028 內科學 主治醫師
029 心血管內科學 主治醫師
030 呼吸內科學 主治醫師
031 消化內科學 主治醫師
032 腎內科學 主治醫師
033 神經內科學 主治醫師
034 內分泌學 主治醫師
035 血液病學 主治醫師
036 結核病學 主治醫師
037 傳染病學 主治醫師
038 風濕與臨床免疫學 主治醫師
039 職業病學 主治醫師
040 中醫內科學 主治醫師
041 中西醫結合內科 主治醫師
042 普通外科學 主治醫師
043 骨外科學 主治醫師
044 胸心外科學 主治醫師
045 神經外科學 主治醫師
046 泌尿外科學 主治醫師
047 小兒外科學 主治醫師
048 燒傷外科學 主治醫師
049 整形外科學 主治醫師
050 中醫外科學 主治醫師
051 中西醫結合外科 主治醫師
052 中醫肛腸科學 主治醫師
053 中醫骨傷學 主治醫師
054 中西醫結合骨傷科 主治醫師
055 婦產科學 主治醫師
056 中醫婦科學 主治醫師
057 兒科學 主治醫師
058 中醫兒科學 主治醫師
059 眼科學 主治醫師
060 中醫眼科學 主治醫師
061 耳鼻咽喉科學 主治醫師
062 中醫耳鼻咽喉科學 主治醫師
063 皮膚與性病學 主治醫師
064 中醫皮膚與性病學 主治醫師
065 精神病學 主治醫師
066 腫瘤內科學 主治醫師
067 腫瘤外科學 主治醫師
068 腫瘤放射治療學 主治醫師
069 放射醫學 主治醫師
070 核醫學 主治醫師
071 超聲波醫學 主治醫師
072 麻醉學 主治醫師
073 康復醫學 主治醫師
074 推拿(按摩)學 主治醫師
075 中醫針灸學 主治醫師
076 病理學 主治醫師
077 臨床醫學檢驗學 主治醫師
078 口腔醫學 主治醫師
079 口腔內科學 主治醫師
080 口腔頜面外科學 主治醫師
081 口腔修復學 主治醫師
082 口腔正畸學 主治醫師
083 計劃生育 主治醫師
084 疾病控制 主管醫師
085 公共衛生 主管醫師
086 職業衛生 主管醫師
087 婦幼保健 主管醫師
088 健康教育 主管醫師
089 藥學 藥學
090 中藥學 藥學
091 護理學 護理
092 內科護理 護理
093 外科護理 護理
094 婦產科護理 護理
095 兒科護理 護理
096 社區護理 護理
097 中醫護理 護理
098 口腔醫學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099 放射醫學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100 核醫學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101 超聲波醫學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102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103 病理學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104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105 營養 其他衛生技術
106 理化檢驗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107 微生物檢驗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108 消毒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109 心理治療 其他衛生技術
110 心電圖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111 腫瘤放射治療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112 病案信息技術 其他衛生技術
附件2:200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請至上海衛生人才網文檔下載區下載)
附件3:受理點一覽表
序號
1、長寧區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華山路1164號 62522378、62527517X83分機
受理范圍:長寧、徐匯、靜安、閔行、青浦、松江、金山
2、楊浦區衛生培訓中心 舒蘭路51號 55530577
受理范圍:寶山、楊浦
3、黃浦區衛生人才資源服務中心 夢花街234號13樓 63667623
受理范圍:黃浦、盧灣、普陀、虹口、閘北、浦東新區、嘉定、南匯、奉賢
4、崇明縣受理點 一江山路567號 59621609
受理范圍:崇明縣
5、上海市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處 大沽路100號21樓 23116232/23116231
受理范圍:計劃生育系統(周六、日休息)
注:報名時間:08:00―18:00(周六、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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