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07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12月4-13日報名


關于開展2007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寧波不發)、 省級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26號令)的規定,現將2007年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凡年滿18周歲,有志于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及組織考試機構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目的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各市財政部門不定期組織。珠算五級等級考試由各縣級以上(含縣級)珠算協會不定期組織。
三、部分考試科目免試的條件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并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的人員,可以憑相關畢業文憑自畢業之日起2 年內(注:2年內,是指自畢業文憑簽發日至向當地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日的期間)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只需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
符合上述學歷和專業的2007年應屆畢業生,可以憑所在學校的證明預先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證明格式見附件1)。
四、報名辦法和時間
1.考試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組織實施。省級單位人員以及在杭部屬院校、省教育廳直管的大、中專院校在校的2007年應屆畢業生,由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組織報名。各市、縣(市)財政局及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應在考試報名前,以各種形式向社會公布報名時間、地點和具體辦法。
2.報名時間為2006年12月4-13日。各地可根據工作實際相對集中安排當地的具體報名時間。
3.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和各市財政局應及時做好考試報名人數的匯總,考試用書、試卷需要量的統計工作,務必于2006年12月15日前將考試用書需要數上報給省財政廳會計處。《2007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考人數及試卷需要量統計表》(見附件2)于2007年2月20日前報省財政廳會計處。
五、考試時間
時間(2007年)
|
考試科目
|
4月15日 上午 9:00—11:00 | 會計基礎 |
4月15日 下午 14:00—16:00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六、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1]287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七、考試題型
考試試題全部為客觀題。題型為單選、多選題、判斷題三種。
八、試卷印發
1.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試卷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統一印刷。
2.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試卷及答題卡領發時間另行通知。
九、閱卷及考試成績的核定
1.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閱卷工作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各市財政局和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應按省財政廳的要求將答題卡及相應的數據U盤送達指定地點。閱卷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閱卷工作結束后,由省財政廳確定合格標準,核定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并將各地考試人員的成績和合格人員的名單一并通知各地。各地和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在接到省財政廳通知后,應及時公布合格人員名單,并分別核發合格證。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的,該科目成績合格,發給單科合格證(該單科合格證在申領證時,與有效文憑同時使用才有效)。報考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兩科目的,必須兩科同時合格,發給全科合格證書。
十、考試的組織實施
1.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要按照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等7項規定的通知》(浙財會[2003]34號)的規定,切實做好各項考務工作。嚴格執行考務規則,嚴肅考風,維護考場紀律,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2.各市財政部門和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要在2007年3月底前,將2007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情況表(附件3)上報省財政廳會計處。
附件1:
會計類專業應屆畢業生證明
姓 名 | 身份證號 | |||
學校名稱 | 專 業 | |||
入學時間 | 畢業時間 |
學校蓋章
2006年 月 日
注:如發現,實際在讀專業不符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或學校弄虛作假,開具不實證明的,后果由證明學校和報名者自負。
附件2:
2007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考人數及試卷需要量統計表
市 縣 | 報考人數 | 考場數 | 27份/(包)試卷需要數 | |||
全科 | 單科 | 全科 | 單科 | 會計基礎 | 財經法規與 會計職業道德 |
|
附件3:2007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情況表
考區主任 | 考區副主任 | |||||||||
總主考 | 總值班 | 值班電話 | ||||||||
巡視考點及 人 員 |
||||||||||
考點、考場設置情況 | ||||||||||
縣區 | 考點 | 考點主考 | 考場數 | 聯系電話 | ||||||
填報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浙江省財政廳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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