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06衛生職稱考試11.15至12.15報名


關于200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甘人通〔2005〕133號
各市(州)人事局(職改辦)、衛生局,甘肅礦區人事局、衛生局,省直及中央在甘各有關單位,省衛生廳直屬各單位,蘭州大學人事處,蘭州大學第一、二附屬醫院,甘肅中醫學院附屬醫院,蘭州軍區聯勤部衛生部,武警甘肅總隊衛生部: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0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5〕123號)的安排,200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5月27-28日舉行。為保證200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問題及考務工作計劃安排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1)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三、經研究,我省2006年新增加臨床醫學工程技術、病案信息技術、衛生管理、公共衛生管理、醫院管理專業的初中級考試(見附件2),報名、考試時間與全國衛生技術資格考試同步進行,考試合格,由省人事廳發省內有效任職資格證書。開考后上述專業不再進行評審。
四、報名參加2006年度衛生專業各類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05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五、按照《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200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六、按照《關于做好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就近原則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七、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4至086之間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執業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八、參加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有護理(含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考試合格者,可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具有護理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免試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
九、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專業各科目成績繼續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個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再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未考科目的考試并成績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專業資格證書。
十、各科目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 考試日期和時間
基礎知識 5月27日 9:00-11:00
相關專業知識 14:00-16:00
專業知識 5月28日 9:00-11:00
專業實踐能力 14:00-16:00
十一、考試報名要求統一使用《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管理系統》軟件,各考點應在2005年12月21日前將報考人員信息送考區辦公室。
十二、報名信息管理工作
1.報名時間:11月15日-12月15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考試管理機構自2005年10月28日起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cn),下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新增專業)報名系統》中的信息客戶端程序,用于考試報名信息采集工作。
4.現場報名的考點錄入、上傳考生報名數據截止時間為2005年12月20日。
5.考點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工作截止時間為2005年12月25日。
6.考點編排考場、試室、安排考生座位,上傳考場安排數據截止時間為2006年1月15日。
十三、考試實施籌備工作
1.考試實施前,考點要根據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應急預案。在組織實施本地區考試工作中,要按照考務規則明確責權,妥善處理好考試過程中發生的各種情況。
2.各考點對考務人員、監考人員必須進行認真培訓,使他們了解有關規定,掌握考試工作程序,熟練掌握衛生考試的專業分類。
3.考試實施前,考點須通過報名信息管理系統打印《考試試室編排表》、《考試試室座位安排表》、《考試座位表》,分別用于標識考場、考試試室及座位。
4.考試實施期間考點須在每個考場顯著位置張貼《考試試室編排表》,每個考試試室門口張貼《考試試室座位安排表》,每個用于考試的課桌張貼《考試座位表》。
5.考試實施期間,考試工作人員須嚴格按照考務規則履行主考、監考、巡考等工作職責,維護考場秩序,杜絕發生考生考錯專業試卷及漏收考生答題卡、試卷的情況。
十四、考點接受準考證后須及時核查,于2006年4月12日前將準考證發到考生手中。
各地人事、衛生部門要嚴格按照《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規則》(衛考辦發〔2003〕4號)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的要求,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切實做好200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
附件: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2、新增考試專業目錄
甘肅省人事廳
甘肅省衛生廳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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