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04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截止7.20
更新時間:2009-10-19 23: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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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組織參加2004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的報名辦法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組織2004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和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組織參加2004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2004年11月20日至21日舉行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南京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本轄區的報名和審核工作。現將南京市考試報名辦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品行良好,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包括土地管理、房地產經營管理、城市規劃以及經濟、地理、建筑工程等,下同)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職稱; (二)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具有2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三)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本科學歷,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四)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大學專科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二、報名事宜 全省統一報名時間截止日期為7月20日。報考人員應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士兵證)、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兩寸免冠近照2張,到南京市國土資源局404辦公室報名,經審核后原件退回,同時如實填寫報名表。報名費標準另行通知。溧水、高淳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本轄區的報名工作。 報名者的人員資料應真實、準確無誤。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取消個人考試資格,并追究有關單位的責任。 溧水、高淳縣國土資源局對報考人員進行初審后于7月22日前將報名表及復印件報送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并附相應數據庫軟盤,逾期不予受理。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核后于7月25日前將報名表及復印件報送省土地估價協會,省廳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發放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范圍及參考資料考試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礎、土地估價相關經濟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實務四門。四科考試全部實行閉卷考試。第一、二、三科實行標準化考試,第四科采取筆試形式。考試范圍見《2004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國土資源部網站www.mlr.gov.cn可查詢)。 考試參考資料為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組織編寫的輔導教材(一套四冊)以及近期國家制定和發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四、考試時間、地點 全國統一按照“北京時間”進行考試,江蘇考試地點設在南京市。具體時間為: 11月20日:土地管理基礎 9:00―11:30 土地估價相關經濟理論與方法 14:30―17:00 11月21日: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9:00―12:00 土地估價實務 14:00―17:30 五、其它事項 (一)南京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統計考試所需參考資料的數量,并于7月20日前將需要征訂的數量報省土地估價協會,逾期不報的由考生自行解決。 (二)省土地估價協會將組織集中輔導,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省廳土地利用處聯系人:魏 成 電話:025-86599679 省土地估價協會聯系人:徐紅華 電話:025-83398555 杜 斌 電話:025-83396796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處聯系人:王江南 秦家榮 徐震寧 83350988-404 汪樂勤 83350988-409 附件: 2004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江蘇省國土資源廳網站 國土資源部網站 )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南京市國土資源局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組織2004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和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組織參加2004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2004年11月20日至21日舉行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南京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本轄區的報名和審核工作。現將南京市考試報名辦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品行良好,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包括土地管理、房地產經營管理、城市規劃以及經濟、地理、建筑工程等,下同)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職稱; (二)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具有2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三)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本科學歷,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四)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大學專科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二、報名事宜 全省統一報名時間截止日期為7月20日。報考人員應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士兵證)、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兩寸免冠近照2張,到南京市國土資源局404辦公室報名,經審核后原件退回,同時如實填寫報名表。報名費標準另行通知。溧水、高淳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本轄區的報名工作。 報名者的人員資料應真實、準確無誤。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取消個人考試資格,并追究有關單位的責任。 溧水、高淳縣國土資源局對報考人員進行初審后于7月22日前將報名表及復印件報送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并附相應數據庫軟盤,逾期不予受理。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核后于7月25日前將報名表及復印件報送省土地估價協會,省廳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發放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范圍及參考資料考試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礎、土地估價相關經濟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實務四門。四科考試全部實行閉卷考試。第一、二、三科實行標準化考試,第四科采取筆試形式。考試范圍見《2004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國土資源部網站www.mlr.gov.cn可查詢)。 考試參考資料為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組織編寫的輔導教材(一套四冊)以及近期國家制定和發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四、考試時間、地點 全國統一按照“北京時間”進行考試,江蘇考試地點設在南京市。具體時間為: 11月20日:土地管理基礎 9:00―11:30 土地估價相關經濟理論與方法 14:30―17:00 11月21日: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9:00―12:00 土地估價實務 14:00―17:30 五、其它事項 (一)南京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統計考試所需參考資料的數量,并于7月20日前將需要征訂的數量報省土地估價協會,逾期不報的由考生自行解決。 (二)省土地估價協會將組織集中輔導,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省廳土地利用處聯系人:魏 成 電話:025-86599679 省土地估價協會聯系人:徐紅華 電話:025-83398555 杜 斌 電話:025-83396796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處聯系人:王江南 秦家榮 徐震寧 83350988-404 汪樂勤 83350988-409 附件: 2004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江蘇省國土資源廳網站 國土資源部網站 )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南京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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