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相關知識復習之統計學原理(3)


2.標志與指標
(1)標志:是說明總體單位特征的名稱。
標志按表現形式分
品質標志:表明總體單位的屬性特征,不能用數量表示。主要用作分組的依據。
數量標志:表明總體單位的數量特征,可用數量表示??蛇M行計算。
(2)指標:兩種理解和使用方法。
一種是認為統計指標是反映總體現象數量特征的概念。適用于統計理論與統計設計
另一種認為統計指標是反映總體現象數量特征的概念和具體數值。適用于實際統計工作。
(3)指標與標志的區別:
?、?指標是說明總體特征的,而標志是說明單體單位特征的。
?、?標志有不能用數值表示的品質標志和能用數值表示的數量標志兩種,而指標都必須是能用數值表示的。
(4)指標與標志的聯系:
?、?許多統計指標的數值是直接從總體單位的數量標志值匯總而來的;
?、?指標與數量標志之間存在著轉化的關系。(當總體變成總體單位時,相應的統計指標也就是數量標志了)
3.變異與變量
在一個總體中,當某標志在每個總體單位上的具體表現都相同時,稱此標志為不變標志。
當某標志在每個總體單位的具體表現不同時,稱為可變標志??勺儤酥镜膶傩曰驍抵当憩F在總體各單位之間存在著差異,統計上稱之為變異。所以可變標志又稱為變異標志。
變異標志又被稱為變量,變量泛指一切可變標志,既包括可變的數量標志,也包括可變的品質標志。變量的具體數值稱為變量值。統計數據就是統計變量的具體表現。
變量分類:
(1)分類變量:說明事物類別的一個名稱。如“性別”就是一個分類變量。
(2)順序變量:說明事物有序類別的一個名稱,這類變量的具體表現就是順序數據。
(3)數值型變量:說明事物數字特征的一個名稱,這類變量的具體表現就是數值型數據,稱變量值。數值型變量根據其取值不同,可分為離散變量和連續變量。
2010年統計師考試輔導招生簡章 轉自環球網校edu24ol.com
最新資訊
- 統計師真題回顧:2021年初級、中級統計師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附2025年高頻考點)2025-09-22
- 2025年統計師考試備考寶典:近5年統計師考試真題及答案(初級+中級)2025-09-19
- 統計師真題回顧:2023年統計師真題及答案解析(初級+中級)2025-09-17
- 統計師備考資料:2024年統計師真題回顧+2025年高頻考點(初級+中級)2025-09-16
- 2025年初級統計師備考指南:思維導圖+高頻考點(附歷年真題)2025-09-16
- 2025年中級統計師考試備考資料:思維導圖+高頻考點(附歷年真題)2025-09-15
- 統計師備考:2025年統計師高頻考點(初級+中級)2025-08-18
- 統計師備考:2025年統計師思維導圖(初級+中級)2025-08-18
- 2025年初級統計師思維導圖-《統計業務知識》2025-08-18
- 2025年中級統計師思維導圖-《統計業務知識》202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