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級統計師《統計專業和實務》知識點第一章第二節


初級統計師《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第一章 綜述
本章內容:統計的基本任務和調查方法、統計調查項目。
第二節 統計調查項目
1、統計調查項目的制定及其審批
根據組織統計調查的機構不同,統計調查項目分為國家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三類。
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的主要內容不得與國家統計調查項目的內容重復、矛盾。
(1)國家統計調查項目
國家統計調查項目由國家統計局制定,或者由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報國務院備案;重大的國家統計調查項目報國務院審批。
國家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全國性基本情況的統計調查項目。
(2)部門統計調查項目
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統計調查對象屬于本部門管轄系統的,報國家統計局備案;統計調查對象超出本部門管轄系統的,報國家統計局審批。
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用于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各類統計調查項目。
(3)地方統計調查項目
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分別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報國家統計局審批;由省級以下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報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
統計調查項目的制定機關應當就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進行論證,征求有關地方、部門、統計調查對象和老師的意見,并由制定機關按照相關制度集體討論決定。
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機關應當對調查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進行審查。制定統計調查項目,應當同時制定該項目的統計調查制度,一并報經審批或者備案。變更統計調查制度的內容,應當報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或者原備案機關備案。
統計調查項目符合下列條件的,審批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
①具有法定依據或者確為公共管理和服務所必需;
②與已批準或者備案的統計調查項目的主要內容不重復、不矛盾;
③主要統計指標無法通過行政記錄或者已有統計調查資料加工整理取得;
④統計調查制度符合統計法律法規規定,科學、合理、可行;
⑤采用的統計標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⑥制定機關具備項目執行能力。
統計調查項目經批準或者備案的,審批機關或者備案機關應當及時公布統計調查項目及其統計調查制度的主要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統計調查項目除外。
對于發生突發事件需要迅速實施的統計調查項目和有效期屆滿需要延長期限且統計調查制度內容未作變動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批機關或者備案機關應當簡化審批或者備案程序,縮短期限。
提示:2020年統計師考試已開始備考,準備參加考試的考生可通過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來獲取2020年各地統計師考試報名開始時間的短信提示,此服務免費,請及時預約。
環球網校統計師考試頻道為考生整理2020年初級統計師《統計專業和實務》知識點第一章第二節,請持續關注!為方便考生,我們提供更多免費試題資料及備考技巧,詳情點擊下方按鈕查看。
最新資訊
- 統計師真題回顧:2021年初級、中級統計師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附2025年高頻考點)2025-09-22
- 2025年統計師考試備考寶典:近5年統計師考試真題及答案(初級+中級)2025-09-19
- 統計師真題回顧:2023年統計師真題及答案解析(初級+中級)2025-09-17
- 統計師備考資料:2024年統計師真題回顧+2025年高頻考點(初級+中級)2025-09-16
- 2025年初級統計師備考指南:思維導圖+高頻考點(附歷年真題)2025-09-16
- 2025年中級統計師考試備考資料:思維導圖+高頻考點(附歷年真題)2025-09-15
- 統計師備考:2025年統計師高頻考點(初級+中級)2025-08-18
- 統計師備考:2025年統計師思維導圖(初級+中級)2025-08-18
- 2025年初級統計師思維導圖-《統計業務知識》2025-08-18
- 2025年中級統計師思維導圖-《統計業務知識》202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