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關于7起農業普查造假弄虛作假典型案件的通報


國家統計局近年來不斷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堅決查處在重大國情國力普查中出現的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問題?,F將國家統計局執法檢查的7起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造假作假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山西省忻州市偏關縣農業普查違法案件
國家統計局2017年3月對山西省忻州市偏關縣統計執法檢查發現,偏關縣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未嚴格執行農業普查方案及普查工作要求。執法檢查實地入戶核查45戶,部分農戶表示普查員未入戶進行普查登記,普查員按照原有行政記錄信息、電話詢問了解的情況以及推測編造的信息代填農戶普查表。檢查比對了1458份紙質農戶普查表,其中大部分表中數據與手持電子終端(PDA)中數據不一致。偏關縣農普組織實施工作不規范,縣鄉(鎮)兩級農普工作指導監管不到位或欠缺。目前,案件已辦理完畢,偏關縣縣委副書記、縣長和副縣長、農普領導小組組長分別受到警告處分;偏關縣統計局總統計師、縣農普辦主任受到記過處分;有關鄉鎮農普工作負責人及普查人員共計13人受到警告或記過處分。
二、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農業普查違法案件
國家統計局2017年12月對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統計執法檢查發現,農安縣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未嚴格執行農業普查方案和普查工作要求,弄虛作假嚴重。執法檢查實地入戶核查32家農戶,發現存在普查員未入戶、沒有在現場填寫普查表或者錄入手持電子終端(PDA)等問題。有關鄉鎮農普辦要求各村按照縣農普辦下發的對比表進行數據修改或補充上報,存在人為編造數據現象??h農普辦、有關鄉鎮要求農戶記住最終上報數據,以應對普查事后質量抽查和統計執法檢查。國家統計局已將該案件移送吉林省委、省政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對相關責任人的處分處理結果將適時向社會公開。
三、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依蘭縣農業普查違法案件
國家統計局2017年11月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依蘭縣統計執法檢查發現,依蘭縣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未嚴格執行農業普查方案和普查工作要求,弄虛作假嚴重。執法檢查實地入戶核查42家農戶,發現普查員未入戶普查并編造及代填代報普查數據。核查153個普查小區,發現49個普查小區沒有摸底表。核查5個鄉鎮12570份普查登記表,發現有129戶普查表無數據,1236戶普查表沒有簽字,有簽字的普遍存在筆跡相似問題。國家統計局已將該案件移送黑龍江省委、省政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對相關責任人的處分處理結果將適時向社會公開。
四、甘肅省平涼市涇川縣農業普查違法案件
國家統計局2017年11月對甘肅省平涼市涇川縣統計執法檢查發現,涇川縣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未嚴格執行農業普查方案和普查工作要求,“確權的林地面積”“實際經營林地面積”“果園面積”等指標存在造假作假問題。執法檢查實地入戶30家農戶發現,存在普查員未入戶普查、普查員違規編造普查數據等問題。縣林業局干預普查人員獨立調查職權,縣統計局要求各鄉鎮違規修改普查數據。目前,該案已辦理完畢,涇川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涇川縣政府2位相關負責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免職處分處理和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涇川縣林業局局長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涇川縣林業局副局長和工作人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涇川縣統計局原局長和副局長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和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涇川縣統計局相關工作人員受到誡勉處理。有關鄉鎮相關人員共計19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黨內警告、記過或誡勉處分處理。
五、江西省萍鄉市蘆溪縣農業普查違法案件
國家統計局2017年3月對江西省萍鄉市蘆溪縣統計執法檢查發現,蘆溪縣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弄虛作假嚴重。檢查發現,部分鄉鎮普查員要求各村按照目標數據分解填報農業普查表,多個普查小區批量編造、篡改農業普查報表,普查員未按要求入戶開展普查工作。目前,案件已辦理完畢,蘆溪縣統計局副局長和辦公室主任分別受到警告處分,有關鄉鎮負責人以及農辦、統計辦負責人共計4人受到警告或記過處分。
六、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農業普查違法案件
國家統計局2017年7月至8月對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統計執法檢查發現,枝江市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中存在未嚴格執行農業普查方案和普查工作要求、虛報有關普查數據等問題。執法檢查實地入戶核查42戶規模農業經營戶發現,有關人員代替農戶在手持電子移動終端(PDA)中確認簽名,未經規模農業經營戶認可自行修改普查數據,虛報“農業經營收入合計”指標數據。在國家執法檢查過程中,有關人員刪除、清空辦公電腦資料應對執法檢查。目前,該案已辦理完畢,枝江市統計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農業普查負責人分別受到記大過和誡勉談話處分處理。
七、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區農業普查違法案件
國家統計局2018年5月對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區統計執法檢查發現,名山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普查登記結束后,違反普查方案和普查程序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鄉鎮普查人員集中大面積篡改普查有關指標數據,“茶種植面積”等指標普查數據嚴重失實。名山區委以相關會議、工作布置的形式違法干預普查機構、普查人員獨立真實上報普查數據。國家統計局已將該案件移送四川省委、省政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對相關責任人的處分處理結果將適時向社會公開。
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是黨和國家認識國情、把握國勢、制定國策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真實準確的普查數據對于摸清我國家底、開展宏觀調控和決策、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科學認識經濟規律、社會規律、人口規律、“三農”規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中查處的7起普查造假、弄虛作假案件,不僅損害本地區農業普查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而且透支黨和政府公信力,影響很惡劣。2019年1月1日,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現場登記工作將正式開始。各地要從以上農業普查違法案件中認真吸取教訓,引以為戒,高度敬畏和嚴格遵守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等統計法律法規,堅決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各項政令,嚴格執行普查方案和普查行為規范,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靠。各地方、部門和單位負責人,要嚴格遵守統計法律法規,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機構、普查人員依法搜集整理的普查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機構和人員偽造、篡改普查資料。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和普查機構、普查人員要做依法依規普查的表率,絕不能知法犯法,不得以任何理由編造虛假普查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不真實的普查資料。廣大普查對象要嚴格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法定義務,依法獨立真實提供普查資料,自覺抵制對獨立真實上報普查數據的干擾。
國家統計局將把查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造假、弄虛作假案件作為2019年統計執法檢查的重中之重,堅持無禁區、零容忍、全覆蓋,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嚴格依紀依法追究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責任,堅定不移防范和懲治普查造假、弄虛作假。歡迎廣大普查對象和社會公眾向國家統計局和地方各級統計機構、普查機構舉報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造假作假線索。
國家統計局統計違法舉報受理中心舉報電話:(010) 68512113;舉報郵箱:fgjc@stats.gov.cn;傳真電話:(010) 68782641。
國家統計局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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