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級統計師《統計實務》重點三次產業劃分規定


《三次產業劃分規定》
《三次產業劃分規定》是國家統計局在2002年修訂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45-2002)的基礎上制定的。該規定劃分的三次產業的范圍是:
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
第二產業是指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
第三產業是指除第一、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
《關于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
科學劃分城鄉是準確評價我國城鎮化水平、合理規劃城鄉布局、統籌城鄉發展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規范我國統計工作的基礎。統一城鄉劃分工作的目的在于減少各部門、各專業間的矛盾,提高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和統計工作水平,同進保證各部門、各專業有關城鄉分類統計數據的一致性,為真實反映我國城鎮化的發展進程提供科學的依據。2008年7月,國務院批復了國家統計局與民政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共同制定的《關于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國函(2008)60號)。
統計上劃分城鄉是以居委會和村委會為基本單位,以國家批準的市轄區、縣級市、縣和街道、鎮、鄉的行政區劃為對象。城鄉分類和代碼為:
代碼 |
名稱 |
說明 |
100 |
城鎮 |
|
110 |
城區 |
|
111 |
主城區 |
市轄區和不設區市的下列地域 |
112 |
城鄉結合區 |
與城市的公共設施、居住設施等部分連接的村級地域 |
120 |
鎮區 |
|
121 |
鎮中心區 |
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所轄城區以外的鎮的下列區域 |
122 |
鎮鄉結合區 |
與鎮的公共設施、居住設施等部分連接的村級地域 |
123 |
特殊區域 |
地處城區、鎮中心區、鎮鄉結合區以外,不隸屬鄉級行政區域,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工礦區、開發區、科研單位、大專院校、農場、林場和其他特殊區域等。 |
200 |
鄉村 |
|
210 |
鄉中心區 |
鄉、民族鄉人民政府駐地的村民委員會地域和鄉所轄居民委員會地域 |
220 |
村莊 |
指農村村民居住和從事各種生產活動的區域,以及未劃入城鎮的農場、林場等區域. |
最新資訊
- 2025年統計師考試備考寶典:近5年統計師考試真題及答案(初級+中級)2025-09-19
- 統計師真題回顧:2023年統計師真題及答案解析(初級+中級)2025-09-17
- 統計師備考資料:2024年統計師真題回顧+2025年高頻考點(初級+中級)2025-09-16
- 2025年初級統計師備考指南:思維導圖+高頻考點(附歷年真題)2025-09-16
- 2025年中級統計師考試備考資料:思維導圖+高頻考點(附歷年真題)2025-09-15
- 統計師備考:2025年統計師高頻考點(初級+中級)2025-08-18
- 統計師備考:2025年統計師思維導圖(初級+中級)2025-08-18
- 2025年初級統計師思維導圖-《統計業務知識》2025-08-18
- 2025年中級統計師思維導圖-《統計業務知識》2025-08-18
- 2025年中級統計師思維導圖-《統計相關知識》202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