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稅務師《稅法二》復習資料(二)


征稅對象和納稅人
一、征稅對象
(一)征稅對象的內容: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得。
注意理解征稅對象和計稅依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他們的計算口徑是不同的。所得稅是以應納稅所得額為計稅依據的。
1.生產經營所得:主要理解為主營業務所得和其他業務所得。(包括會計核算的主要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但范圍比會計的大)
2.其他所得:是指納稅人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轉讓各類資產收益、特許權使用費,以及營業外收益等所得。
(二)征稅對象的范圍:包括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和境外的所得。但為了避免重復征稅,對已經交過所得稅的境內所得(從被投資方分回稅后利潤(股息)和境外所得,單獨有稅收政策,即第十節的二、三
【例題?多選題】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下列收入項目中屬于生產經營所得的有( )。
A.加工業務收入 B.出租閑置房屋收入
C.飲食服務業收入 D.轉讓非專利技術收入
【答案】AC
二、納稅人
(一)類型:企業所得稅以取得應稅所得、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境內企業或者組織為納稅義務人。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以及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但是.個人獨資、合伙性質的私營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二)納稅人應具備的條件:
1.在銀行開設有結算賬戶
2.建立獨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
3.獨立計算盈虧
(三)特殊行業、企業集團作為納稅人的規定(了解)
1、金融、保險企業,對其所屬分行、分公司實現的利潤集中繳納所得稅。
2、直屬鐵道部的運輸企業以鐵道部為納稅人;鐵路施工企業,以獨立核算的總公司、工程局、工廠為納稅人;鐵道部所屬的工業、供銷企業及其他單位,均以獨立核算的企業為納稅人。
3、民航總局所屬航空公司及其分公司,從1999年1月1日起,以航空公司為納稅人,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民航總局所辦的非運輸企業,以獨立核算的企業為納稅人,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及所屬分公司由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統一納稅;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分公司由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納稅;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分公司由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納稅;民航總局所屬其他企業及其所辦的股份制、聯營企業,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簡單理解:國際航空公司、東方航空、南方航空:統一納稅
其他:就地繳納
4、國家郵政局及所屬各級郵政企業在2000年之前(含2000年)以國家郵政局為納稅單位,在北京集中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郵政局及所屬各級郵政企業所辦從事非郵政業務的企業,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5、企業集團
(1)原則上應當以獨立核算的核心企業和緊密層、半緊密層成員企業分別為納稅人,
(2)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企業集團,其核心企業對緊密層企業資產控股為100%的,可由控股的成員企業選擇由核心企業統一合并納稅。
6、石油集團重組后,新設立的股份公司及存續企業,均應按照國家稅收法規的統一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股份公司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由股份公司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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