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07年注冊稅務師考試12.13-1.12網報


粵人考中心函[2006]270號
關于做好2007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事局、國稅局、地稅局,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07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3號),有關我省的報考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網上報名”時間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06年12月13日上午9時起至2007年1月12日下午17時止。
在上述時間區間內,考生登錄“廣東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http://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證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傳照片須與“報名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等規定動作“網上報名”。
(二)“報名確認”時間
全省“報名確認”的截止時間:2007年1月12日。
1、省直報名點定于2007年1月8日至12日(上午 9:00―12:00;下午2:00―5:00)為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時間。省直和中央駐穗單位的考生或單位持附件1要求的“報考材料”到省直報名點進行“報名確認”,完成報名手續。地點: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廣東省專業資格考試中心,電話: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報名確認”的時間、地點由各市決定后公布,但必須于2007年1月12日前完成報名工作。
3、各市要在2007年1月22日前將報名數據庫、匯總表上報省專業資格考試中心,并于2007年1月29日前將報考材料上報省專業資格考試中心。
(三)報考條件及報考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名 稱 |
6月22日 |
下午2:00―4:30 |
財務與會計 |
6月23日 |
上午 9:00―11:30 |
稅法(一) |
下午2:00―4:30 |
稅法(二) | |
6月24日 |
上午9:00―11:30 |
稅收相關法律 |
下午2:00―4:30 |
稅務代理實務 |
(一)考試方式
1、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實行滾動考試,3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5個科目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方能獲得執業資格證書。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2科)條件的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即當年)內通過2個科目(成績不予滾動)。
2、“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卷為主觀題,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請在考前務必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黑色墨水)作答。其它4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3、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墨水)、鉛筆(2B)、橡皮、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和回收。
(二)考場設置
考場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四、其他事項
(一)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15天內自行登陸“廣東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http://www.gdkszx.com.cn)下載及打印準考證,并持身份證原件和自行下載的準考證,即“兩證”赴考,缺一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收費標準:根據粵價函[2001]237號文,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10天內,各市按規定比例將考務費上繳省國庫(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心的財政專戶名稱:廣東省財政代收費專戶,帳號:20880001,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廣州市環市東支行,切記:在匯款單上“用途”欄填上執收代碼000010003)。
(三)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征訂工作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各報考點在報名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將征訂單匯總表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聯系電話:020-37630079),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向授權發行的出版社統一訂購、發放到各報考點,各報考點及時通知考生領取,這是考生取得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的正當渠道。
(四)考前輔導的安排由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中心和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對培訓單位的資質 進行評估后,在廣東省專業資格考試網站(網址:http://www.gdkszx.com.cn)及廣東注冊稅務師網站(網址:www.gdcta.org.cn)向考生推薦,考生可自由選擇參加。
附件:1、2007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2007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3、2007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略)
4、2007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5、2007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
6、2007年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單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含港澳居民),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 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報考級別為“考5科”)考試:
(1)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或取得非經濟、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四年。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或獲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兩年。
(4)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一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八年。
(7)對于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一年。
2、可免考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人員的條件:
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稅收工作滿兩年者,可免考《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需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 報考條件的有關說明
1、“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從事稅收業務工作”,“從事稅務代理業務”,“從事稅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計算。
2、“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
3、“非經濟類、法學類”是指除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
4、“從事稅收業務工作”是指具體從事稅收的征收管理,計劃統計,稅收法律、法規的研究,政策執行及解釋,稅收的稽查、檢查和調查,案件的辦理、查處,辦理有關涉稅事宜以及專門從事稅收理論的研究、宣傳和教育等項工作。
5、“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是指在稅務代理機構直接從事代理業務工作以及在注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從事業務工作。
6、“從事稅收工作”是指在稅務部門或其他單位直接從事稅收業務工作。
7、符合報考條件的港、澳居民在報名時,需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港、澳居民身份證。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07年12月31日。
四、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7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應加蓋驗印公章,并由驗證人簽名)。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
4、如符合報考條件中第1條第(7)點者還須提供稅務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及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交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7、上兩個年度內參加考試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須正確填寫考試檔案號,否則成績無法滾動計算。
以上原件核對后退回,所有附件材料須用A4紙。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無論何時,經查屬實的,將按人事部3號部令予以處理。
類別 |
級別 |
專 業 |
科 目 | ||
代碼 |
名 稱 |
代碼 |
名 稱 | ||
22、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
2.考二科 |
01 |
注冊稅務師 |
3 |
稅務代理實務 |
4 |
稅收相關法律 | ||||
5.考五科 |
01 |
注冊稅務師 |
1 |
稅法(一) | |
2 |
稅法(二) | ||||
3 |
稅務代理實務 | ||||
4 |
稅收相關法律 | ||||
5 |
財務與會計 |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對應一致。
2006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2007年1月12日下午17:00止 |
全省網上報名系統開通,受理考生網上報名 |
2007年1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省直報名點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各市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確定后公布 |
2007年1月22日前 |
各市報送報名數據庫和匯總表 |
2007年1月29日前 |
各市報送報名材料 |
2007年4月30日前 |
安排考場、上報試卷訂單、制發準考證 |
2007年6月4日起 |
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 |
2007年6月22、23、24日 |
考試 |
2007年7月底前 |
完成閱卷工作并報國家考試管理機構 |
2007年8月24日前 |
公布考試成績 |
地市(加蓋公章):
科 目 |
報考人數 | |
代碼 |
名 稱 | |
1 |
稅法(一) |
|
2 |
稅法(二) |
|
3 |
稅務代理實務 |
|
4 |
稅收相關法律 |
|
5 |
財務與會計 |
|
報考全科人數 |
||
報考二科人數 |
||
報考總人數 |
統計填表人: 復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地市(加蓋公章):
編號 |
書名 |
定價 |
訂數(冊) |
金額 |
1 |
稅法一 |
38元 |
||
2 |
稅法二 |
40元 |
||
3 |
稅務代理實務 |
48元 |
||
4 |
財務與會計 |
41元 |
||
5 |
稅收相關法律 |
42元 |
||
6 |
習題集 |
49元 |
||
7 |
考試大綱 |
2元 |
||
8 |
模擬試卷(稅法一) |
元 |
||
9 |
模擬試卷(稅法二) |
元 |
||
10 |
模擬試卷(稅務代理實務) |
元 |
||
11 |
模擬試卷(財務與會計) |
元 |
||
12 |
模擬試卷(稅收相關法律) |
元 |
||
合計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元 角 分 |
合計金額(小寫) |
統計填表人: 復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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