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注冊稅務師考試的補充通知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來源:|0
瀏覽
收藏
稅務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2007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補充通知
各省轄市人事考試中心、注冊稅務師資格管理委員會,省直及中央駐豫有關單位:
根據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6號)和《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4號)及有關規定,現將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人事廳《關于做好2007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豫人考[2006]28號)報名條件中“參加全部科目考試(考五科)的報名條件”今年不再執行。
二、2007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參加全部科目考試(考五科)的報名條件為: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1、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8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3、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或非經濟、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4、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或獲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6、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對于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
請各省轄市、各部門在組織報名時,要按照上述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確??荚嚬ぷ鞯捻樌M行。
根據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6號)和《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4號)及有關規定,現將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人事廳《關于做好2007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豫人考[2006]28號)報名條件中“參加全部科目考試(考五科)的報名條件”今年不再執行。
二、2007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參加全部科目考試(考五科)的報名條件為: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1、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8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3、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或非經濟、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4、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或獲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6、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對于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
請各省轄市、各部門在組織報名時,要按照上述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確??荚嚬ぷ鞯捻樌M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特點及學習方法2024-04-10
- 2022年江蘇(連云港考區)稅務師考試延期舉行,延期考試時間12月24日-25日2022-12-12
- 2022年遼寧省稅務師準考證打印時間及打印入口2022-09-21
- 2020年大連稅務師考試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書2020-09-15
- 2020年福建稅務師考試補報名8月6日24:00結束2020-08-06
- 2020年天津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2020年4月20日至6月20日、7月20日至8月7日2020-01-07
- 2019年青海稅務師補報名注意事項2019-08-08
- 2019年河北稅務師補報名條件2019-08-06
- 2019年福建稅務師考試題型2019-05-21
- 2019年北京稅務師報名流程介紹2019-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