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關于做好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備案工作通知


【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泉州關于做好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備案工作通知”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社會工作者考試的相關行業動態,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和復習,預祝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泉州關于做好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備案工作通知的具體內容如下:
泉州市民政局關于做好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備案工作的通知
市直相關單位,各縣(市、區)民政局、石獅市委社會工作部、泉州臺商投資區民生保障局,各相關社會組織:
為貫徹落實《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泉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泉委辦發〔2013〕9號)、《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職責、工作制度和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8號)精神,認真做好我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備案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備案對象
需履行備案工作的社會工作者,是指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包括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
二、備案分工
市級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注冊的社會組織相關人員申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備案,由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直接受理。各縣(市、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備案材料的初審備案,統一收集匯總后送市民政局社會工作科備案(附件4),并配合做好備案表發放等相關工作。
三、備案時間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備案分為首次備案和再備案。2017年8月前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首次備案受理期限至2018年9月止,2017年8月后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首次備案受理期限為通過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后1年內,通過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時間,以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載明的證書簽發日期為準。備案有效期為3年,首次備案后,每3年進行再備案。再備案的受理期限為上次備案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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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泉州關于做好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備案工作通知”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社會工作者考試的相關行業動態,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和復習,預祝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泉州關于做好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備案工作通知的具體內容如下:
四、備案條件
(一)首次備案的社會工作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取得職業水平證書并且在備案受理期限內;
3.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
(二) 申請再備案的社會工作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持有(再)備案表并且在再備案受理期限內;
3.接受社會工作者繼續教育辦法規定的繼續教育并在我市范圍內開展社會工作活動;
4.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
(三)長期未在我市范圍內開展社會工作活動,或在社會工作活動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者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經調查核實后不予備案。
五、備案材料
(一)首次備案的社會工作者,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備案表一式三份。
(二)再備案的社會工作者,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原備案表;
3.再備案表一式三份;
4.接受社會工作繼續教育及在我市開展社會工作活動的相關證明。
六、注冊登記
履行備案手續后的社會工作者,要盡快按照《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辦法的通知》(民發〔2009〕44號)及《福建省民政廳關于做好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閩民人〔2009〕214號)的要求進行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注冊登記。
聯系人:楊雅菁聯系電話:22500679
社工科電子郵箱:qzshzzglk@163.com
泉州市民政局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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