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選題】
公開譴責
暫停其從業資格6個月至12個月
撤銷其從業資格并在3年內拒絕受理其從業資格申請
撤銷其從業資格并在3年內或永久性拒絕受理其從業資格申請
參考答案: D
根據《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修訂)》第40條的規定,從業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向投資者承諾或者保證收益的,情節嚴重的,撤銷其從業資格并在3年內或永久性拒絕受理其資格申請。
本題解析反饋: 沒看懂 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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