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衍生品業務在稅收政策等方面存在不明確之處
近年來,風險管理公司通過發展場外衍生品業務,為實體企業提供了更為個性化的風險管理服務。但直至目前,相關的稅收政策、財務處理方式等仍存在不明確之處,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場外衍生品業務規模。
“由于目前各地方稅務局對于金融衍生品的稅收方案尚不統一,部分實體企業在使用場外衍生品管理風險時心存疑慮。”南華期貨子公司南華資本金融衍生品部總監王敏楠說。
部分參與場外衍生品交易的企業人士也表示,由于目前風險管理公司開展的場外期權業務屬于創新業務,企業的相關資金如何入賬沒有明確的引導,讓他們感到十分困惑。
據介紹,目前境內實體企業參與場外衍生品套保仍是“現貨”和“衍生品”兩邊各自入賬。然而,當企業在衍生品交易出現盈利時,現貨端往往會有相應的虧損。稅務部門對其衍生品交易的盈利征收20%的所得稅,對其現貨端虧損卻沒有相應的稅務處理,造成明顯的不公平。
“對套保企業的避險所得最好無稅賦。”王敏楠說,在發達市場中,為了充分發揮金融衍生品的風險管理功能,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稅務成本極低。目前國內稅務政策對現貨和衍生品“分而治之”,不如“合二為一”。將這兩方面盈虧合并計算,更能體現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
此外,風險管理公司推出的風險管理產品應該被視為金融產品,還是歸入現貨貿易類別,目前也沒有明確的稅務政策。各風險管理公司在處理相關稅務問題時,也顯得有些迷茫。
以場外期權業務為例,魯證期貨子公司魯證經貿總經理助理秦小海說,部分風險管理公司場外衍生品合同被視為現貨貿易合同,期權費結余則以服務費收入計入相關科目。也有部分風險管理公司在處理會計問題時將期權產品歸為金融產品,相比現貨貿易合同,其面臨的稅務負擔較輕。
據了解,這種差異與各風險管理公司所在地稅務部門的要求有關。另外,由于部分風險管理公司的注冊類別是現貨貿易公司,當地稅務部門便將其業務合同“一刀切”地歸于現貨貿易合同,使得風險管理公司在開展業務時,不僅要繳納服務費的所得稅,如果進行了商品實物交割,還要繳納增值稅。
市場人士認為,對衍生品交易盈利收取高額稅賦,意味著場外衍生品復制成本大幅增加,這將嚴重打壓正處于萌芽狀態的我國場外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在此背景下,當大批可以以低成本保值的境外企業進入境內市場時,境內企業若只能購買附加高稅務成本的場外衍生品,會導致自身產品價格競爭力的降低。
對于實體企業、場外衍生品做市商的衍生品交易稅收政策,王敏楠建議以年度為單位,將衍生品和現貨交易的盈虧加總計算后,再繳納企業所得稅。“這將會鼓勵境內實體企業運用衍生品工具來規避風險,同時還能促進境內期貨公司業務的轉型升級。”王敏楠說。
編輯推薦: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期貨從業資格頻道或論壇,我們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最新資訊
-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機構2023-10-12
-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培訓機構2023-10-11
- 期貨從業資格培訓中心2023-10-10
-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培訓機構2023-10-09
-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專場考試誠信報名承諾書2023-08-09
- 中國期貨業協會關于發布期貨公司信息技術系列網絡課程的通知2023-06-19
- 2023年期貨從業資格證去哪里上班2023-06-14
- 2023年期貨從業資格證需要備考多久2023-06-14
- 2023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需要準備多久2023-06-07
- 2023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需要準備多久202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