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法律法規》每日一練(10月13日)
編輯推薦:2021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法律法規》每日一練匯總
試題部分
1、中國證監會對有嚴重違法失信情形的市場主體,()。【單選題】
A.責任改正、監管談話
B.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C.給予紀律懲戒
D.在證券期貨市場違法失信信息公開查詢平臺進行專項公示
2、中國證監會可以和()建立誠信監管合作機制,實施誠信信息共享,推動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多選題】
A.國家司法機關
B.境外證券期貨監管機構
C.非銀行金融機構
D.行業組織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誠信信息查詢申請,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為其辦理的情形是()。【多選題】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查詢自己的誠信信息
B.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誠信信息
C.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委托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從業人員的誠信信息
D.期貨公司申請查詢為其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的證券公司聘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誠信信息
4、從事證券期貨市場活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誠信信息記入誠信檔案,包括()。【多選題】
A.證券公司實際控制人
B.為證券期貨業務提供存管、托管業務的商業銀行
C.基金從業人員
D.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5、中國期貨業協會應當建立全國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記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信息。()【判斷題】
A.正確
B.錯誤
答案見第二頁>>>
答案解析
1、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中國證監會對有下列嚴重違法失信情形的市場主體,在證券期貨市場違法失信信息公開查詢平臺進行專項公示。
2、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中國證監會可以和國務院其他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國家司法機關、行業組織、境外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建立誠信監管合作機制,實施誠信信息共享,推動健全社會信用體系。
3、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誠信信息查詢申請,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予以辦理:(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查詢自己的誠信信息的;(二)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誠信信息的;(三)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參與本公司并購、重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誠信信息的;(四)發行人、上市公司申請查詢擬委托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從業人員的誠信信息的;(五)證券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證券服務機構申請查詢其所提供專業服務的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以及債券發行擔保人的誠信信息的;(六)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人、證券期貨服務機構申請查詢已聘任或者擬聘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其他從業人員的誠信信息的;(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4、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下列從事證券期貨市場活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誠信信息,記入誠信檔案:(一)證券業從業人員、期貨從業人員和基金從業人員;(二)證券期貨市場投資者、交易者;(三)證券發行人、上市公司、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轉讓證券的企業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四)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運營機構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為區域性股權市場辦理賬戶開立、資金存放、登記結算等業務的機構;(五)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人、債券受托管理人、債券發行擔保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或者執行事務合伙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及其主要投資管理人員,境外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及其總代表、首席代表;(六)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保薦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投資咨詢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基金服務機構、期貨合約交割倉庫以及期貨合約標的物質量檢驗檢疫機構等證券期貨服務機構及其相關從業人員;(七)為證券期貨業務提供存管、托管業務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存管、托管部門的高級管理人員;(八)為證券期貨業提供信息技術服務或者軟硬件產品的供應商;(九)為發行人、上市公司、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提供投資者關系管理及其他公關服務的服務機構及其人員;(十)證券期貨傳播媒介機構、人員;(十一)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監管執法工作的人員;(十二)其他有與證券期貨市場活動相關的違法失信行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5、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第二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建立全國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以下簡稱誠信檔案),記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信息。
為滿足行業需求,原擬于2021年9月11日舉行的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將于11月7日舉辦。個人考生報名時間為10月14日9:00-10月17日24:00。小編建議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我們會及時提醒2021年11月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通知,讓您安心學習。
以上內容為2021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法律法規》每日一練(10月13日)。查看更多期貨從業資格《法律法規》相關模擬試題及歷年真題您可以點擊下方免費下載按鈕下載,小編不斷更新資料中!
最新資訊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投資分析》每日一練匯總(1月10日更新)2022-01-10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法律法規》每日一練匯總(1月10日更新)2022-01-10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基礎知識》每日一練匯總(1月10日更新)2022-01-10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投資分析》每日一練(1月6日)2022-01-06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法律法規》每日一練(1月6日)2022-01-06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基礎知識》每日一練(1月6日)2022-01-06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投資分析》每日一練(1月5日)2022-01-05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法律法規》每日一練(1月5日)2022-01-05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基礎知識》每日一練(1月5日)2022-01-05
- 2022年期貨從業資格《期貨投資分析》每日一練(1月4日)202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