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法律法規》判斷題


【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17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法律法規》判斷題”的新聞,為考生發布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的相關模擬試題,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和復習,預祝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2017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法律法規》判斷題的具體內容如下:
《期貨法律法規》判斷題(正確的選A,錯誤的選B;不選,錯選均不得分。)
1.期貨公司在注銷期貨業務許可證前,應當將客戶的保證金劃轉至期貨交易所設立的賬戶。(
)
2.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的,應當是期貨交易所會員。(
)
3.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收取的保證金,屬于期貨交易所所有,除用于期貨交易所的日常管理和保證期貨交易所各項設施的正常運行外,嚴禁挪作他用。(
)
4.期貨公司應當為每一個客戶單獨開立專門賬戶、設置交易編碼,不得混碼交易。(
)
5.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期貨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由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自行確定數額,并應當與自有資金存放在同一賬戶。(
)
6.期貨交易應當采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
)
7.期貨公司客戶保證金不足時,期貨公司應當首先將該客戶的合約強行平倉。(
)
8.交割倉庫由期貨交易所指定,期貨交易所可以限制實物交割總量。(
)
9.客戶在期貨交易中違約的,期貨公司應當先以風險準備金和自有資金代為承擔違約責任;風險準備金和自有資金不足的,期貨公司應以該客戶的保證金承擔違約責任。(
)
10.期貨公司以及其他專門從事期貨經營的機構應當加入期貨業協會,并繳納會員費。(
)
11.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不可以接受社會捐贈。(
)
12.中國證監會、財政部可以指定相關機構作為保障基金管理機構,代為管理保障基金。(
)
13.對投資者因參與非法期貨交易而遭受的保證金損失,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不予補償。(
)
14.期貨公司解散、破產的,應當先行妥善處理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結清期貨業務。(
).
15.期貨公司被撤銷所有期貨業務許可后,公司繼續存續的,存續公司可以繼續以期貨公司名義從事期貨業務。(
)
16.期貨公司被撤銷所有期貨業務許可后,公司繼續存續的,存續公司的名稱中仍可以有“期貨”或者近似字樣。(
)
17.期貨公司設立、變更、解散、破產、被撤銷期貨業務許可或者其營業部設立、變更、終止的,期貨公司應當在中國期貨業協會指定的報刊或者媒體上公告。(
)
18.期貨公司根據股東的要求,可以向股東作出最低收益、分紅的承諾。(
)
19.期貨公司向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期貨經紀服務的,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可以降低風險管理要求。(
)
20.期貨公司股東應當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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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17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法律法規》判斷題”的新聞,為考生發布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的相關模擬試題,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和復習,預??忌寄茼樌ㄟ^考試。2017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法律法規》判斷題的具體內容如下:
參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在注銷期貨業務許可證前,應當結清相關期貨業務,并依法返還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
2、【答案】A
3、【答案】B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29條第2款規定:“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收取的保證金,屬于會員所有,除用于會員的交易結算外,嚴禁挪作他用。”
4、【答案】A
5、【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期貨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不得低于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標準,并應當與自有資金分開,專戶存放。
6、【答案】A
7、【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客戶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客戶未在期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的,期貨公司應當將該客戶的合約強行平倉。
8、【答案】B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39條第2款規定,交割倉庫由期貨交易所指定。期貨交易所不得限制實物交割總量,并應當與交割倉庫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9、【答案】B
【解析】客戶在期貨交易中違約的,期貨公司先以該客戶的保證金承擔違約責任;保證金不足的,期貨公司應當以風險準備金和自有資金代為承擔違約責任,并由此取得對該客戶的相應追償權。
10、【答案】A
11、【答案】B
【解析】根據《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12條規定,鼓勵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基金可以接受社會捐贈和其他合法財產。
12、【答案】A
13、【答案】A
14、【答案】A
15、【答案】B
【解析】根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30條第2款規定,期貨公司被撤銷所有期貨業務許可后,公司繼續存續的,應當依法辦理名稱、營業范圍和公司章程等工商變更登記,存續公司不得繼續以期貨公司名義從事期貨業務。
16、【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被撤銷所有期貨業務許可后,公司繼續存續的,存續公司不得繼續以期貨公司名義從事期貨業務,其名稱中不得有“期貨”或者近似字樣。
17、【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設立、變更、解散、破產、被撤銷期貨業務許可或者其營業部設立、變更、終止的,期貨公司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或者媒體上公告。
18、【答案】B
【解析】根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34條第3款規定,期貨公司不得向股東作出最低收益、分紅的承諾。
19、【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向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期貨經紀服務的,不得降低風險管理要求。
20、【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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