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士/藥師/主管藥師報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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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 上
報 名- 12月-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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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場
確 認- 12月-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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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準考證- 4月-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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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式
考 試- 5月18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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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績
查 詢- 考后兩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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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
成績單- 考后兩個月內
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國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工作正式實施。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一、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資格考試范圍
(一)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藥學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及級別范圍:藥學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二、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資格取得方式
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凡列入全國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三、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資格證書管理
參加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者,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局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初級藥士/藥師/主0管藥師資格考試:
(一)偽造學歷或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
(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三)國務院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藥學專業:
報名參加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一)參加藥士資格考試取得藥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藥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7年;
2、取得藥學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6年;
3、取得藥學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4年;
4、取得藥學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2年;
5、取得藥學專業博士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藥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報名參加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藥學工作的人員;
2、報名參加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藥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藥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3、《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已經確定,報名工作將于2015年1月6日全面啟動。從2015年起,增加了心理治療初級(師)專業。
符合報考條件者的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為2014年12月31日。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1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現場確認
據具體承擔考試工作的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介紹,此次考試仍采用通過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預報名方式,報名日期為1月6日至25日。完成網上報名者于1月7日至28日期間,持打印的申報表及相關的證件、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參照各考區、考點公告)。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隨時查詢報考狀態,通過資格審核者須于4月28日至5月24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自行打印準考證。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內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下載打印成績單。
考生持所打印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按照所在考點的具體要求,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申報表蓋章:考生應攜帶申報表至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蓋章。提交書面報名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并確認個人報名信息簽字,交費。
現場審核確認所需證件及有關材料:(以當地報名通知為準)
1、《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份(A4規格);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書原件或聘用證明原件;
5、相關準入資格證書原件;
6、工作崗位變動的報考人員須提交轉入現崗位的有關證明;
7、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須提交以往考試成績單或準考證原件、復印件。
注意事項:考生在確認單上簽字后,不得再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選考點或其下設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臨床醫學、中藥學等73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2015年5月16日、17日、23日、24日;其他45個專業的4個科目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5月16日、17日。
藥學職稱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各個科目所涉及的考試內容如下:
初級藥士
基礎知識:生理學、生物化學、病原生物學與免疫學基礎、天然藥化、藥物化學、藥物分析
相關專業知識:藥劑學、藥事管理
專業知識:藥理學、生物藥劑學與藥動學
專業實踐能力:崗位技能、臨床藥物治療學
初級藥師/主管藥師
基礎知識:生理學、病理生理學、生物化學、微生物學、天然藥化、藥物化學、藥物分析
相關專業知識:藥劑學、藥事管理 專業知識:藥理學
專業實踐能力:崗位技能、臨床藥物治療學、專業進展
初級藥士:
書名:2015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指導-藥學(士)
作者: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
出版社:人民衛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年1月
書號:ISBN 978-7-117-12230-6/R·12231
語言:中文簡體
初級藥師:
書名:2015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指導-藥學(師)
作者: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
出版社:人民衛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年12月
書號:ISBN978-7-117-15061-3/R·15062
語言:中文簡體
中級主管藥師:
書名:2015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指導-藥學(中級)
作者: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
出版社:人民衛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年12月
書號:ISBN978-7-117-15065-1/R·15066
語言:中文簡體
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藥士/初級藥師/主管藥師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將全部采用紙筆作答的方式進行考試。各專業每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
初級藥士/初級藥師/主管藥師考試題型如下表:
專業名稱 | 考試科目和題型 | |
初級藥士/初級藥師/主管藥師 | 基礎知識 | 單選題、共用備選答案單選題 |
相關專業知識 | ||
專業知識 | 單選題、共用備選答案單選題、共用題干單選題 | |
專業實踐能力 |
下面分別介紹各種題型,并舉例說明。
一、單選題
由1個題干和5個選項組成,題干在前,選項在后。每道題只有1個正確選項,其余均為干擾選項。
1.姓娠后期血中高濃度的雌激素和孕激素來自
A.腎上腺皮質
B.卵泡
C.妊娠黃體
D.胎盤
E.卵巢
二、共用題干單選題
題干為一個病例摘要,并據此提出2~6個相互獨立的問題,以考查考生對所學知識和技能的簡單應用能力。每個問題只有1個正確選項,其余為干擾選項。此題型的答題過程在機考時是不可逆的,即進入下一問題后不能返回修改已答題目。
例題:患者男,40歲。1年來進行性心慌氣短,腹脹,下肢浮腫。體格檢查:一般情況尚好。血壓130/90mmHg(17.3/12kPa)。心臟叩診濁音界向兩側擴大,心尖搏動及第一心音減弱,心尖部有3/6級收縮期雜音,心率100次/分,律整。雙肺底濕性啰音。頸靜脈怒張,肝肋下4cm,脾未及。雙下肢浮腫(+)。心電圖示: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
1.患者最可能的診斷是
A.風濕性心臟病,二尖瓣關閉不全
B.高血壓心臟病
C.冠心病伴乳頭肌功能不全
D.擴張性心肌病
E.縮窄性心包炎
2.下列疾病中,與該病相鑒別的是
A.心包積液
B.冠心病
C.限制型心肌病
D.縮窄性心包炎
E.肥厚型心肌病
3.為進一步確診,應進行的檢查是
A.動態心電圖
B.X線胸片
C.超聲心動圖
D.心肌酶譜
E. 血沉
4.下列治療措施中,不適合該患者的是
A.鈣拮抗劑
B.利尿劑
C.硝酸鹽類制劑
D.β受體阻滯劑
E.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
三、共用備選答案單選題
由5個選項和2~3個題干組成,選項在前,題干在后。若干道題干共用一組選項,且每個題干對應一個正確選項,選項可以重復選擇或不選。
例題:
A.卡介苗
B.麻疹疫苗
C.乙型腦炎疫苗
D.百白破三聯疫苗
E.脊髓灰質炎疫苗
1.小兒出生時應接種
2.2個月小兒應接種
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考試成績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報名時填寫的證件號碼(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登錄唯一官方網站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查詢成績,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2014年全國各省衛生資格考試成績查詢匯總
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已參加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在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例:
1、2003年考生甲報考了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考試后通過了基礎知識、專業知識;2004年報考了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相關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如果這兩科都通過,則通過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專業的考試;如果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專業實踐能力沒有通過,考生甲2003年的成績已經作廢,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過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3個科目,才算通過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的考試。
2、異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報考了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考試后通過了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因工作調動原因,2004年在天津報考了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的相關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如果這兩科都通過,則通過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的考試,由天津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天津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考生專業資格證書;如果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專業實踐能力沒有通過,考生乙2003年的成績已經作廢,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過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3個科目,才算通過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