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集體協商的程序
(一) 工資集體協商代表的確定
工資集體協商代表應依照法定程序產生
雇員:工會代表或民主推舉代表,半數同意。
雇主: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選。
首席代表:工會主席、法定代表人。或書面委托他人(委托人數不超過本方代表人數的1/3)
權益平等:建設權、否決權、陳述權
(二) 工資集體協商的實施步驟
1、 一方提出協商意向書,另一方20日內答復
2、 協商前5日,提供有關真實情況和資料
3、 協議草案提交職代會討論審議
4、 雙方達成一致后,由企業行政方制作正式工資協議文本,正式協議文本經雙方首席代表蓋章成立
(三) 工資協議的審查
1、 報送期限:簽訂后10日
2、 審查單位: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3、 審查期:收到協議15日內,進行審查
4、 結果:《工資協商審查意見書》,如未收到視為同意,該工資協議即行生效。
5、 接到已生效的協議書,5日內進行公布
(四) 明確工資協議期限
一般情況下,一年進行一次。
雇員和雇主雙方均可在原工資協議期滿前60日內,向對方書面提出協商意向書,進行下一輪的工資集體協商,做好新舊工資協議的相互銜接。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以上是環球網校編輯整理的人力資源實訓知識點:工資集體協商的程序,不想錯過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報名、準考證打印、考試時間、成績查詢等信息,環球網校推出“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使用該服務后,時間公布后可以及時收到成績查詢短信通知。更多人力資源實訓精華資料,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
課程免費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