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試行多點執業 醫師從“獨有”向“眾有”轉變
為規范醫師多點執業,促進醫務人員合理流動,江西省衛生廳出臺了《江西省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從今年10月起至明年底,在全省范圍試行醫師多點執業,一名醫師最多可選擇三家醫院“兼職”坐診。
《辦法》要求,醫師已注冊的執業地點為第一執業地點,增加注冊的執業地點依次為第二、第三執業地點。多點執業醫師第二、第三執業地點選擇到偏遠貧困的基層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執業的,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要給予大力支持。申報多點執業的醫師必須依法取得有效注冊的執業醫師資格,第一執業地點為省內二級以上(含二級)綜合醫院、中醫院、??漆t院,并具有中級及以上醫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辦法》明確,醫師多點執業分為3類:第一類為醫師執行政府有關部門指令任務,如衛生支農、支援社區和急救中心(站)、醫療機構對口支援等;第二類為多個醫療機構以整合醫療資源、方便患者就醫和提高醫療技術水平為目的,通過簽訂協議等形式,開展橫向或縱向醫療合作,單向或雙向選派醫師執業;第三類為醫師自愿受聘在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執業。該《辦法》只適用于第二類和第三類醫師多點執業。
《辦法》規定,多點執業醫師若在任一執業地點考核不合格,將被暫停所有執業地點的執業活動,并接受考核不合格執業地點衛生行政部門指定醫療機構的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將再次進行考核,合格者允許其繼續多點執業,不合格者由考核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并書面告知該醫師所有執業地點的衛生行政部門。醫師在任一執業地點被處以暫停執業及以上行政處罰的,該醫師在其他所有執業地點的執業活動均應被暫停。
各設區市衛生局對本轄區內多點執業情況進行實時動態管理,在衛生局網站設置多點執業醫師查詢欄目,公開醫師多點執業情況信息。醫療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聘用合同或協議,做好醫師管理工作,規范醫師執業行為,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來源:衛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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