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執業醫師哪些情況不予注冊
更新時間:2012-02-07 09:36:35
來源:|0
瀏覽
收藏


臨床執業醫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證: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注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編輯推薦
上一篇: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證如何注冊
下一篇:臨床執業醫師個體行醫要求
最新資訊
- 拿到證也沒用?有這些情況將會被吊銷臨床醫師執業證書!2024-09-15
- 后果嚴重!2024年臨床執業醫師綜合考試這些行為千萬不能干2024-07-23
- 務必注意!2024年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說明2024-06-03
- 考生關注:近五年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政策變化2024-05-14
- 《醫院巡查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2024-01-02
- 國家衛健委關于印發《醫院巡查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2023-12-22
- 考生請注意:2024年可能取消執醫二試2023-10-10
- 2021年山東省關于重新明確醫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2021-08-24
- 2021年山東省關于重新明確醫師資格考試費有關政策的通知2021-08-24
- 2021年全國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試考核辦法!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