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衛計委關于做好2019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備案工作的通知
市醫管中心,各區(新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直屬各單位,社會辦各醫院,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和原廣東省衛生廳辦公室、省中醫藥局辦公室《關于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備案工作的通知》(粵衛辦函〔2013〕303號)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深圳考點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管理工作,現就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備案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擬于2019年在深圳考點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于2018年10月31日前向試用單位申請辦理試用備案手續,并于報名時提交經我委確認備案的《深圳考點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本人信息頁)。
二、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在確定接收醫學專業畢業生在本單位試用后,應于2018年10月31日前組織填寫本單位的《深圳考點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見附件1),并于11月15日前將《深圳考點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紙質版(原件一式2份)及電子版(Excel格式)一并報我委備案(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zsysxh@szhfpc.gov.cn)。
各單位提交備案材料時應同時附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或事業單位的法人證書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需加蓋本單位公章)。
三、2018年度已在深圳考點參加醫師資格考試但沒有通過,仍在原試用單位及原試用崗位試用,且擬于2019年度繼續在深圳考點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可持2018年度的實踐技能考試或醫學綜合考試準考證報名參加2019年度的醫師資格考試,免予辦理備案手續。
四、其它事項
(一)請市醫管中心和各區(新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務必及時將此通知(可在我委網站查詢下載)發至管轄的所有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及時通知在本單位試用備案的考生。
(二)市醫師協會具體辦理備案手續,請各單位將備案材料上交至深圳市醫師協會(地址:羅湖區解放西路3015號市中醫院一門診16樓1606房),并于2018年12月12日-30日到市醫師協會新辦公地址(地址:福田區上步中路1001號深圳科技大廈2樓市醫師協會窗口)領取經我委確認的《深圳考點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此表作為考生報名用。
附件:1.深圳考點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醫療機構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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