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特崗教師考試時間7月15日


吉林省2013年特崗教師考試工作方案
按照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省編辦《吉林省201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 》(吉教聯字[2013]23號)的要求,依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吉林省201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辦法》(吉教聯字[2013]24號)的規定,為科學、有序、安全地組織好特崗教師考試工作,特制定本考試工作方案。
一、考試組織
吉林省特崗教師考試管理工作由省“特崗計劃”實施工作聯席會議統一領導,省教育廳特崗辦公室及各市(州)教育局特崗辦公室協同負責組織與管理。省、市(州)普考辦具體組織實施全省統一筆試的考務工作,面試由市(州)組織實施。
二、考試形式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采用筆試和面試兩種形式。初試階段采用筆試形式,復試階段采用面試形式。筆試成績(包括加分)作為初選的依據,省根據筆試成績(包括加分)分學段、分學科劃定分數線,并依據考生志愿按崗位設置數的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考生的筆試成績(包括加分)與面試成績之和為考試總分,作為最終錄取依據。
考試總分為180分(不含加分)。其中,筆試滿分120分(不含加分),面試滿分60分。
(一)筆試的組織
筆試由省統一組織,全省統一命題、制卷、評卷,統一考試時間、調配巡考人員、發布成績、確定錄取線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二)筆試的形式及內容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試卷分共同卷和專業卷兩部分,共同卷部分考查教育專業基礎(40分),專業卷部分考查學科專業基礎(80分)。所有考生的共同卷考試內容相同,學科專業卷的考試內容因考生所報考教學崗位而不同。
共同卷的考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基礎(15分),心理學基礎(15分),課程改革及教育政策法規(10分)。
專業卷的考試內容包括:學科知識(60分),學科課程標準與教材(10分),教學(教案)設計(10分)。
(三)筆試試卷的種類
對應崗位要求,試卷分四類共21種:第一類是獨立的小學教師卷,包括小學語文數學合卷、小學科學、小學特殊教育、小學綜合實踐卷;第二類是中小學教師合卷,包括中小學英語卷、中小學音樂卷、中小學美術卷、中小學體育卷、中小學信息技術卷、中小學思想品德卷;第三類是獨立的中學教師卷,包括中學語文卷、中學數學卷、中學物理卷、中學化學卷、中學生物卷、中學歷史卷、中學地理卷、中學心理健康教育卷;第四類是少數民族語言學科試卷,包括中小學朝語文卷、中小學蒙語文卷、中小學漢語文卷。
(四)筆試題型
試題類型包括:判斷正誤、選擇、簡答、論述、案例分析、教學設計等。
(五)筆試推薦參考書
考生備考教育專業基礎的推薦參考書為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學基礎》和《心理學基礎》(12院校編寫);備考學科專業基礎的參考書目為現行的國家課程標準(或課程綱要等)及相應的教材、教參。
(六)面試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師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實踐能力。各市(州)繼續執行省統一制定的《2009年特崗教師面試工作指導意見》,按照《指導意見》制定面試操作辦法并具體施考。在面試工作組織上,市(州)教育局要積極爭取人社局的參與,共同組織面試工作,同時加大設崗縣(市、區)在面試老師評委組成、工作人員配置、考務安排等方面的參與力度,充分調動設崗縣(市、區)的積極性,配合市(州)共同完成面試工作。
面試成績滿分60分,以實際成績計入考試總分。
三、考試科目
考生必須通過準考證信息確認參加考試的科目,并根據所報教學崗位的專業參加對應科目的考試。
報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及小學語文、數學學科的考小學語文數學合卷;
報小學、初中英語學科的考中小學英語卷;
報小學、初中音樂學科的考中小學音樂卷;
報小學、初中美術學科的考中小學美術卷;
報小學、初中體育學科的考中小學體育卷;
報小學、初中信息技術學科的考中小學信息技術卷;
報小學品德與社會、初中思想品德學科的考中小學思想品德卷;
報小學特殊教育學科的考小學特殊教育卷;
報小學綜合實踐學科的考小學綜合實踐卷;
報小學科學學科的考小學科學卷;
報小學朝語文、初中朝語文及小學朝語文、數學學科的考中小學朝語文卷;
報小學、初中蒙語文學科的考中小學蒙語文卷;
報小學、初中漢語文學科的考中小學漢語文卷;
報初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心理健康等學科的分別考與之相對應的學科試卷。
報小學、初中使用朝、蒙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學科崗位要求用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用漢語言文字答卷無效。
其余無特殊要求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學科崗位一律用漢語言文字答卷,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無效。
四、命題的組織管理
省特崗辦聘請教育教學老師組成命題小組,封閉命制筆試試卷。
省普考辦負責筆試的考務工作,并具體落實筆試考點設置、考場編排、與省教育廳信息中心共同確認準考證信息,組織施考、閱卷、核分、筆試成績等工作。
面試的考務工作,包括面試試題的命制及其他具體考務組織管理工作,由各市(州)特崗辦公室負責。
特崗教師招聘考試要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考等“三考”考風考紀的工作要求,加強考務工作管理,完善各項安全保密責任制度,健全考試工作機構,落實行政責任追究制度,提高考試服務工作質量,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按照“特崗計劃”《實施方案》和特崗教師《招聘辦法》的規定,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向考生收取考試費用,考務工作經費由各級財政分擔。
五、考試工作時間安排
筆試命題及制卷時間:7月5日―7月13日。
筆試考點設置、考場編排、考務培訓時間:7月3日―7月12日。
領取試卷時間:7月13日。
筆試時間:7月15日上午9:00―11:00。
筆試試卷回收及閱卷時間:7月15―7月18日。
筆試成績發布時間:7月23日網上發布筆試成績,7月24日網上公示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工作安排。
市(州)組織面試時間:7月25日―7月27日。
六、成績統計與錄取工作時間安排
7月28日,市(州)上傳面試成績。
7月29日,考生登陸報名系統查詢面試成績,市(州)根據總分確定最終錄取結果,上報參加體檢的人員名單及體檢工作安排。
7月30日,省將各市(州)體檢人員名單和體檢工作安排在網上公布。
7月31日―8月1日,由市(州)特崗辦統一組織體檢。
8月2日,市(州)將考生體檢結果錄入報名系統,擬聘人員名單報送省審定,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和《報名表》分送設崗縣(市、區)。
8月3日,考生登陸報名系統查詢體檢結果,經省審批后的錄取名單在網上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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