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西藏教師資格證認定條件



編輯推薦:各省份2021年教師資格證認定時間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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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西藏自治區關于開展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可知,西藏自治區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申報時間:2021年4月21日9:30-5月21日18:00,認定工作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西藏自治區認定機構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特別提示:申請人可按照對應認定機構網報和現場確認時限要求,做好個人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等安排,逾期者不予受理。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申報。
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修養。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備履行《教師法》規定義務和遵守教師職業行為準則的基本素質。
(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
(四)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并經縣級(含)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五)普通話等級合格。
(六)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在校就讀期間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合格且具備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種類對應學科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
(七)非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須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且成績合格。
(八)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的非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須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且合格。
(九)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國考人員,申請人戶籍、人事關系或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西藏的。
(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其他認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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