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秋季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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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 好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教教師函字〔2019〕66號)要求,現就臨河區教育局2019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申報幼兒園、小學學校、初中學校教師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戶籍所在地在臨河區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人員;
(二)持有臨河區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持中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中國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中國港澳臺居民。
(四)駐內蒙古自治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2019年認定教師資格所需學歷仍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內教發[2002]64號)規定的相應學歷執行。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生。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3.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其它條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參加我區面試考核。
4.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兩科《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按照自治區教育廳要求,2018年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初等)且取得兩科合格證書的,證書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年底,其成績在本次認定中有效。
2020年應屆畢業生,若在2018年考取了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在2020年春季申請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時有效。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漢語文教師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的、母語非漢語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申請人下載《巴彥淖爾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附件4)正反面打印,到臨河區人民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教師資格證體檢表有效期為一年,即2018年10月21日之前的體檢結果在2019年秋季申請認定無效)。
(六)專業要求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三、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申請認定辦法為:申請人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等,認定機構網上認定的辦法。具體過程見附件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書流程圖》。
(一)注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 (http://www.jszg.edu.cn)開放期間隨時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應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中國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情況。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⑤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中國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中國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中國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進行學歷認證。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下載《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首頁彈出的網站通知中或在“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可重新上傳。
3. 時間安排
申請人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點擊)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二)現場審核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持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現場審核申請人攜帶材料見附件3。
現場審核時間:2019年10月29日-11月1日
現場審核地點:臨河區教育局4006室(地址:臨河區金沙路教育大廈東樓)
聯系電話:0478-7809886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現場確認合格者,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除外),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測試時間:以臨河區政府網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進行電話通知)。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
認定結果將于11月30日前在臨河區政府網進行公示。
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以臨河區政府網公告通知為準,請及時關注領取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國考)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三)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并保證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不得提供不實或虛假信息。因提供虛假或不實個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不能認定的,由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依據個人誠信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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